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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09﹝2024﹞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吴江罗森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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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吴江罗森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顾耀新,住所:吴江区桃源镇铜罗工业区。(记者 杨登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