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轮奸未满14周岁幼女,刑期仅4年10个月起步?后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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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中,有个罪名为“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以,强奸罪贩处罚也是有轻重之分的,轮奸和奸淫幼女就在重罚之列。

然而,近日青海省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海北中院”的一则消息,却让网友们对此产生了怀疑。

据“海北中院”的消息称,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1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至8月期间,2022年7月至8月期间,李某某等6人为泄私欲,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属于二人以上轮奸,犯罪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结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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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中院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影响被害未成年人心理、性格、智力、认知能力等多方面的正常发育,人民法院始终坚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场,坚决依法严惩。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当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时,都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轮奸的基本法定刑就是10年以上(轮奸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本案中轮奸的还是幼女,判处的最低刑期竟有4年10个月的,这不得不令怀疑其量刑是否畸轻?

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法院做出如此温和的判决呢?

有媒体核实到,被告中有一人来自门源县职业技术学校。该校相关人员告诉媒体,该男生今年应该上高三,目前已经退学,自出事之后,学校一直在配合调查。

由于未看到相关的案件材料,该案的量刑标准没法进行分析。但根据披露的信息来看,法院是结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的上述判决。

另外,据海北妇联的消息称,受害女孩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他们一直在关注女孩的情况,目前女孩情况良好。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