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阅读世界文学,最重要的是能够先认识自己,进而认识对自己有特别作用的作品。无需依循任何模式或者纲要,我们读书必须走爱之路,而非义务之路。
——赫尔曼·黑塞 / 读书随感(黑塞作品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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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读书上看到《阅读变现》这本书,书名营销味很浓,但内容意外的非常有价值,我从中收获了很多眼前一亮的阅读观念和方法,相信对大家也会有所帮助。
我是边看书边手打笔记,过程中难免加入自己的理解,所以里面大概有30%左右结合了我自己的思考,介意的话可以去看原书。
01.
以「做自己的制作人」的态度去决定主题。
所谓制作,其实就是「做乘法」。
设计×电脑科技=苹果公司
美国的摇滚舞曲×英伦风装束=披头士
男性衣物的布料×女性服装=香奈儿
有意识地去思考,如何将这种“乘法”做出属于我们自己的风格。
02.
阅读一本书时,如果感到不顺心意或读不懂,责任绝不在你。
阅读一本书其实就是在进行某种对话,读不懂,则意味着“语言不通”。和语言不通的对象交谈是没意义的。
等到你自身产生了变化,语言得以互通了,再去阅读这本书即可。
如果在阅读时始终感到无趣的话,那么就尝试先跳读10页吧。如果从10页之后开始读仍旧感到勉强的话,别犹豫,再跳过去10页试试。又跳了10页,还是觉得无趣,那么就翻到目录页,找到目前你最感兴趣的、最有关联的部分去阅读吧。
倘若按照这样的方法做过仍然觉得无聊,那就意味着你和手上这本书“此次没什么缘分”,所以最好是暂时把它放回书架。
03.
你有阅读10遍以上的彻底精读书籍吗?
对于专业类书籍,只读精华部分毫无意义。
真正重要的是「重新体验」作者在经典原著中细致的思考过程。
04.
读5本书不如一本书读5遍: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看上去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文章,但谈吐间就能发现,他的阅读层次非常浅,一聊到深处就露怯,只会说我也看过,但说不出来。
只浏览一遍很难让知识在心里扎根,产生更多脉络关联。反复咀嚼一本有深度的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知识生产力方面的基础体力。
05.
不读畅销书,阅读畅销书就是在做低性价比投资。
想想一下,10年后某次聚会,你引用一本畅销书的管理,恐怕大家只会表现出哦哦,好像听过的表情。
倘若你引用的是亚当斯密或者马克斯韦伯所著的古典书籍内容,那么无论是过去10年20年,它在同一场合都会保持着同样的说服力。
浏览很多书,立即重读好书,反复读经典的书。
06.
所谓阅读的技术,与其说是如何阅读一本书, 不如说是如何活用一本读过的书更为准确。
书本活用的方法只有两种:
1,摘抄重要部分,保证必要时能检索到。
2,时常重温,一有触动就马上采取行动。
07.
把信息比作大海的话,个人知识库就是自家的鱼塘,知识就是鱼塘里面的鱼。
对于马上可以用起来的知识类书籍,不要做笔记,请“直接”用来实践!做笔记反而会让我们有侥幸心理,等到以后再用,结果变成电子垃圾再也没有看过一眼。
如果将知识比作道具,那么为了方便之后快速寻找可能需要放到仓库里打好编号。但是立即就要用到的道具并不需要特意收进仓库。
08.
请以“读过的内容,你迟早会全部遗忘掉”为前提去阅读。
我们需要研究的其实并不是“怎么做才能过目不忘”,而是“怎样做才能保证即便忘了阅读过的书的内容也没关系”。
09.
打造一个忘了也没关系的机制。
不要将你自己认为重要的信息记在脑子里,而是将他们放置在随时能够查找道德地方。
这样就不需要记忆所有细节,只需要设置好关键词和信息之间的关联 ,在必要的时候能检索到就行。
因酷爱读书而为人所知的松冈正刚曾经说过:“书本就是已经写好了内容的笔记本”
笔记的作用是让人可以放心地遗忘。
通过遗忘,能够扩大大脑中有关工作记忆的内存空间,于是得得以用当下的知识生产中。必要时,从外部的知识存储空间找到所需信息,再加以使用。正因如此,才能放心地去遗忘。
因此,整理重点摘抄内容的工具就必要的功能就是“高准确度的检索功能”。
p.s.读到这里顺带吐槽一句,现在所有的笔记软件只注重存,在检索(提取)方面都做的很垃圾,支持双关键词检索的都很少,搜索结果展示不分主次的罗列,资料一多检索起来效率超级低。
10.
3遍读书法:
第一遍先把有触动的内容标记出来;
第二遍选择5个,最多9个部分完成摘抄;
这会倒逼我们精心挑选内容,且不至于被繁重的摘抄过程而磨光耐心。而且比起摘抄本身,根据摘抄的内容扩展自己的想法更为重要。如果摘抄工作量太大,那么就没有精力开始最重要的展开思考工作了。因为摘抄的劳动性价比太低,辨别真正有价值的内容也十分重要,所以设定整理摘抄的数量上限。
第三遍,回顾,把有价值的摘抄和笔记放入个人知识库。
最初的阅读知识为了获得洞察力;
第二遍重温并且辨别真正重要有价值的摘抄,会更容易让内容在头脑中扎根;
最后,我们挑选出5~9部分的内容放入自己的鱼塘(笔记库)中。相比画完线就收入书架,三遍读书的方法才算是在学习。
“阅读三遍”之后的书,就算你将它的内容都忘光了也没关系。
因为必要时你随时都能提取所需信息。
11.
以将来一定会有用的理由去读书是非常没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此时此地马上能用到,或者在一瞬间出于个人喜好、觉得很有趣所以选择了一本书。
美国杜克大学的凯西·戴维森表示“2011年度入读美国小学的儿童中,有65%会在未来大学毕业之后从事目前尚不存在的行业”。
10年前其实并不存在“社交媒体 (social media) ”这个领域。
12.
同时阅读10本以上的书,不是10本,而是10本以上。然后挑选适合「当下心情」的书,然后一口气读下去。
13.
把书分类两类:
专业的,能切实提升自己基本体力的书。
另一种是通识类书籍,提供广泛视角。
14.
每个月去一次,每次在书店待上两个小时。只有积极到与我们自身工作和生活之间关联性很低的书架那里去闲逛,才能与其创造奇妙的邂逅。
15.
所谓成果,是一种输入和输出相关联的力量。
史蒂夫·乔布斯曾在自传中提到,他大学学习书法,而书法对他后来开发苹果计算机的字体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也就是说,他在学生时代学习书法的这样一种“输入”,和开发个人电脑的一环——设计字体的这样一种“输出”联系到了一起。
这种输入与输出相联系的意外性和较长的时间间隔,正是学习通识的一大特征。
因此,能够将二者相联系的人与无法做到这一点的人之间,在「知识成就」方面会产生巨大的差距。
全书也就6.3万字,精华基本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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