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大连中心主任张添强)

为进一步做好中学生寒假安全工作,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在大连市法学会和沙河口区司法局的组织下,1月12日下午,大连市第三十一中学邀请大连市法学会会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林海玲、耿红莉律师,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郭剑律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秦超律师,为全校390余名中学生举办寒假安全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讲师们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发生在中学生身边的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网络欺凌、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导致违法犯罪等鲜活案例,以《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告诫同学们在春节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时,要遵纪守法,言行文明,以礼待人,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春节期间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如在规定的时间里在可燃放区域内,亦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假期里要文明上网,避免与不熟悉的网友见面,防止网络诈骗和性骚扰。要学会辨别网络不良信息,不要随意在网上充值、打赏,不对同学网络欺凌。引导中学生寒假、期间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信谣、不传谣,诺诚信、守规则,学会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危险。

活动中,大连市沙河口区司法局还向中学生赠送了寒假安全方面的小册子,供学生假期里学习使用。大连市第三十一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卢金说,感谢大连市法学会和沙河口区司法局组织的这次寒假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党员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学生宣讲寒假安全,通俗易懂,更贴近中学生生活,非常受中学生的欢迎,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出行,诺诚信、守规则,知法、守法、用法,利用寒假刻苦学习,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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