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帮帮团公布了一则有关于非亲生子女的纠纷案件,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多年,女儿已经五岁,没想到经亲子鉴定发现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男子愤怒质问妻子,孩子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没想到妻子却非常为难,她说:“我也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找他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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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福建泉州的刘先生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男人,在工作期间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妻子阿芳,当时阿芳只有19岁,还没有到适婚的年龄,但是两个都义无反顾地走到了一起,没多久阿芳就怀孕了,刘先生与阿芳相爱本来就是奔着结婚而去的,因此陈芳怀孕的时候他兴奋不已,并把这好消息告诉了家里人。

刘先生的父母早就盼望儿子能早日成亲,给他们生个孙子,好给老刘家开枝散叶,当听到这一大喜讯时,就督促刘先生抓紧把婚姻大事给办了。

眼看女友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刘先生也想着先成家后立业,把终身大事解决了,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以后可以专心搞事业,这也是一件好事,女友也同意,于是两人最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但是因为女友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登记拿结婚证的事情得往后,但是大家认为这是小事一桩,两人都已经是事实夫妻了,到了法定年龄再去补就是了。

很快,十月怀胎 ,小两口生下了女儿小花,一家人乐开了花,刘先生的父母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抱着小孙女那是疼爱得不得了。

女儿出生后,刘先生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他开始起早贪黑地工作,他希望能给自己的小家庭带来更好的生活,每天回到家看到小女儿对自己牙牙学语,内心那股动力一直保持着高涨态势。

刘先生两口子打算等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就准备要二胎,在这期间妻子也到了适婚年龄,刘先生的母亲陈女士也督促两人赶紧把结婚证给领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办理。

转眼五年过去了,小花再过一年得上小学了,这户口都还没有办理呢,小两口才急忙去处理此事,把结婚证给领了。

但是按照当地规定,孩子都出生这么久过了这么久才办理户口的问题,那得做亲子鉴定。

那好吧,两人急急忙忙又去做了亲子鉴定,这一套手续下来也蛮顺利的。

但是当拿到亲子鉴定报告的时候刘先生整个人都呆住了,妻子也顿时不知所措,看着脸色瞬间变得阴沉的丈夫不知道如何是好,她一度认为这是不是搞错了。

但是鉴定中心经过核实,没有错呀,看着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两人一声不吭各怀心事走出了大门。

看着一脸怒气的刘先生,妻子阿芳大气都不敢出,刘先生好不容易平复了心中的怒火,质问道:“你干的好事,说吧,孩子是谁的。”

阿芳却吞吞吐吐的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她也不知道孩子是谁的,这让刘先生直接崩溃,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疼爱了5年的女儿,居然是帮别人养了孩子,愤怒之余,心里也是十分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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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口上不了,小俩口的劲头也不对,最终纸包不住火,毕竟这是自己的亲妈也不能瞒着,在刘先生母亲的追问之下,小俩口孩子非刘先生所生的事情曝光了,这对陈大姐来说就是晴天霹雳。

自己疼了五年的孙女竟然是别人的孩子!陈大姐直接全身发冷,整个人凉到崩溃。

最终两个人选择了离婚,刘先生是一位很传统的男人,他是无法接受妻子与他人有染,更不能接受妻子还生下别人的孩子,而自己却一直做冤大头,白白帮别人养了五年孩子,在他看来,这是妻子的欺骗让自己蒙受羞辱。

阿芳也自知理亏,也只好同意了离婚,全是关于刘先生要回这些年的抚养费一事,阿芳却不同意,原因是她自从嫁到这个家以来就没有出去工作,她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离婚后还得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哪里还有钱赔偿呢?

但是愤怒的刘先生可不管这些,直接一纸诉状把阿芳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并要求阿芳赔偿这些年来他所付出的抚养费,和亲子鉴定的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阿芳需支付刘先生抚养费及亲子鉴定费用共计85000元,但是阿芳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她只好要求分期支付赔偿款。

离婚官司结束后,接下来却是为孩子的事情双方有了羁绊,其实刘先生对孩子也是万般不舍,刘先生的母亲陈大姐更是为此而心痛不已。

她根本就不舍得孙女小花离开自己,即使不是自己的亲孙女,但是她毕竟把她捧在手心上带了五年,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孙女看待,现在说要离开自己,那等于是在她心里挖了一块肉一般的疼。

为此,陈大姐找到阿芳说:“你既然养不了孩子,要不还是让她跟我们吧。”陈大姐说自己都把她当亲生的了,根本就不舍得。

但是阿芳却不同意,她认为婆家已知道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孩子在他们这里肯定会有区别的对待,她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在这里生活,因此双方没有为此而达成一致。

眼看阿芳要把孩子带走,陈大姐着急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是好,最终她联系上了媒体帮帮团,希望帮帮团从中斡旋,看有什么办法能把孙女挽留下来。

当记者了解了事件的大概经过,便问到阿芳关于孩子的身世,阿芳才道出了其中背后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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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问及孩子的父亲是谁时,阿芳略显尴尬,记者也颇感意外。

记者:现在你能联系得上孩子的亲生父亲吗?

阿芳:其实现在找她的亲生父亲挺难的。

记者:什么原因呢?

阿芳:其实我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亲是谁,有可能是那个男的,但是听说他现在在监狱。。。

言外之意,阿芳在与丈夫刘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与多个不同的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导致她怀孕后根本分不清孩子是属于哪个男人的。

也许这才是丈夫刘先生彻底愤怒的地方,据陈大姐透露,现在这件事情刘先生觉得脸面尽失,他根本不敢让别人知道他们离婚的真正原因。

但是培养起来的感情哪里能说瓦解就能瓦解的,比起儿子儿媳的离婚陈大姐更为担忧的是她带大的小孙女小花此后就会离开自己,这等于是把她的心直接就掏空了,她哪里受得了呀,所以她也顾不得儿子的感受了,她真的希望阿芳别把孩子给带走了。

陈大姐说:“我都把她当成亲生的,是我家宝贝。”

所以当她知道阿芳连赔偿款都付不起的时候,觉得这是挽留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的机会,因此她近乎恳求阿芳,不如还是让小花跟自己生活吧。

从记者与阿芳的交谈中可以感觉到,阿芳不太善于言谈,但是态度很随和,经过记者的沟通,婆婆的心思阿芳也最终明白,她也知道婆婆真的把孩子当自己亲生的来看待,双方紧绷的关系也开始有了缓和。

最终阿芳也对婆婆说出了自己为何要把小花带在身边生活的原因,她说前夫以后还会再婚的,孩子留在婆家生活肯定是不现实的,婆婆年纪也大了,也是带不了多久的,并且孩子的教育问题要解决,上户口的问题也要解决,所以孩子肯定是带在自己母亲身边才能更利于她的成长。

阿芳说的也是摆在面前很现实的问题,她考虑的问题还是比较周全的,陈大姐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她真的不舍得孙女与自己分离,这又如何是好?

其实阿芳也深知自己的年少无知给婆婆与前夫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痛,她也深感愧疚,婆婆对她两母女的怎么样她也深知肚知,婆婆一直对自己的女儿就是亲孙女一样的对待,孙女真的是婆婆心中的宝贝。

其实她也很不舍,这么多年以来他们本来就是以一家人的身份生活,积攒下来的感情不是说瓦解就能瓦解的。

为此,阿芳对婆婆说,以后想小花了,就来看看小花,陈大姐永远都是小花的奶奶。

陈大姐听了,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法律分析

我们暂且不讨论道德层面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我们应该如何评论这件事情呢?

第一,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活动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本案中,阿芳与丈夫交往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并最终怀有他人的孩子,很显然是违背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要想长久幸福,离不开夫妻对另一半的忠诚,坦诚相待,相敬如宾,阿芳虽然在未达到适婚年龄与丈夫相识并结为夫妻,虽然还没有登记,但是却存在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而在这期间与其他男人有染,很显然是违背了忠诚原则。

如果不是因年少无知犯下如此错误,阿芳其实也是一位称职的妻子与母亲,从婆婆与孙女的感情来看,还有阿芳对这个家的不舍,我们可以看得出在这个家庭生活的时候,他们一直都是相亲相爱的,家庭是和睦的。

并在最后安排女儿的生活的时候,阿芳也充分尊重婆婆的感受,希望婆婆能多来看看孩子,可以看得出阿芳对婆婆也在着深厚的感情,她尊敬婆婆。

第三,阿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即便如此,阿芳犯下的错是需要自己承担的,阿芳虽然并不知道怀的不是前夫的孩子,但是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其行为会造成潜在的不良后果,最终依然导致怀有他人孩子的结果发生,并最终让蒙在鼓里的前夫为他人培养了孩子,阿芳因经侵害了前夫的合法权益。

因此,阿芳应当赔偿前夫的经济损失,经法院认定,其应赔偿这几年前夫所支付的抚养费,亲子鉴定费等共计85000元。

如果不是阿芳当初所犯的错,现在一家人相亲相爱,其乐融融,这个家根本就会散,也不会让孩子现在没有了父亲,希望阿芳能吸取教训,接下来努力做好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但愿女儿小花依然能得到爷爷奶奶一如既往的疼受到,而不会受到阿芳婚姻问题所影响,能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