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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如下:

1、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 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2、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承接业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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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建造师资格

通知原文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活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29_776058.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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