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将车停在别人店铺门口,一堵就是五天五夜,老板连续打100多个电话,可男子都拒绝挪车,结果当男子再次见到自己爱车时,竟发现已被砸得面目全非,于是他找来媒体曝光,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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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气愤无比的男子,就是车主王先生,据他说,自己和朋友在当地开了一家五金店,前段时间自己要出门几天,为不影响生意,于是出门前他把爱车停在旁边一家沙发店门口。

王先生当时想着,反正这条路两边都可以停车,就算堵在沙发店门口,耽误他们做生意,他也只能自认倒霉,只要不影响自己做生意就行。

王先生刚走没多久,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沙发店店主,他告诉王先生车子不能停在那个位置,如果停在那里被别的车刮蹭或者被砸,他概不负责。

然而王先生并未在意,毕竟这条街的黄线内经常停满车,接下来连续几天,沙发店老板不停打电话让王先生挪车,但都被王先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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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老板晚上发来的短信,扬言再不挪车就把他车给拖走,王先生这才极不情愿的出面挪车,此时距离王先生停车,已经过去整整5天。

可当他第二天看到自己的爱车时,却发现爱车已经被破坏得认不出来,不仅反光镜被掰断,轮胎气也被放掉,而且车门也被砸得关不上。

气不过的王先生,立刻找到沙发垫要求索赔,但沙发店老板却对砸车一事予以否认,他说由于自己店里经常有家具搬运,所以王先生把车停在他的店铺门口影响很大。

于是他就打电话,好言好语劝说王先生挪一下车,可不料王先生态度十分恶劣,还在电话里不停骂人,虽然双方在停车问题上发生矛盾,但自己绝对没有砸车。

老板表示,肯定是哪个好心人看不惯王先生这种人,所以才替天行道,如果王先生有证据,可以随时去报警或去法院起诉,反正他觉得这种人的车子被砸纯属活该。

沙发店老板警告王先生,如果没有证据就别乱说,明明是他乱停车在前,现在还想污蔑自己,眼看沙发店老板拒不承认,王先生立刻开始要求调解员帮他寻找目击证人,希望能得到一笔修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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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周边商铺老板非但不愿意帮他做证,反而纷纷在镜头前指责这个王先生就是个无赖,只要看到哪家生意好,就会来堵门,他们都是受害者。

看到自己已经成为过街老鼠,最终王先生只能灰溜溜离开现场,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王先生胡乱停车已经妨害到他人权利。

民法典第462条规定,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因侵占或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王先生将车停到他人店门口,已经影响他人通行,且对他人生意造成影响,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还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沙发店老板有权要求王先生将车挪走。

2.其次,砸车的人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若被砸车辆损失较小,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金额超过5000元,则应予刑事立案,根据刑法第275条,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3年以下,若超过5万元则判刑3-7年。

不过,无论是刑事处理,还是治安处罚,都要有充足的证据,王先生仅凭怀疑,无法追究沙发店老板的任何责任,而由于事发路段监控拍摄不清,也无法证明到底是谁砸的车辆。

王先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索赔,只好找媒体帮忙,只是他没想到,自己早就成为众矢之的,最后无人帮忙的结局,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