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街道办公务员陈文志被辞退一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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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辞退,其实一点都不冤枉,看了他的罪行,你就知道了!

一、要给领导吃点“辣椒”,不然还以为他是软柿子,每次绩效都是那么低,直接拍领导桌子,踢领导办公室的门!

二、工作出现差错后,领导批评他,陈文志懒得跟领导解释,直接打领导的耳光,绩效问题立马就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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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从他考上公务员后,工资每月1万多,果断和原配妻子离婚了,而且孩子也没有跟着他。

四、他要去练车,就在社交软件上给领导请假,领导不同意请假,练车可以周末休息日再去,领导交给他的任务他也不做了,他直接就去练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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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领导实在忍无可忍了,就组织党员干部在一起开会,会议的主题就是陈文志的试用期是否合格。

在主任的安排下,大会顺利举行,干部们都在讨论陈文志试用期是否合格,一大半人都同意辞退陈文志。

当试用期考核结果通知书递到陈文志面前时,他拒绝签字,并写下1万字以上的申诉材料。

我花了十分钟才看完,他觉得被辞退很冤枉,上级领导列举的事实没有依据,处罚不符合规定且过重!

不说别的,单单就抛妻弃子这一条,他就不配做公务员了,像他这样的人做公务员,纯属是在给这个群体抹黑。

在岗位上,又不服从领导安排,上班时间经常干私事,还公然殴打领导。

这样的人试用期能合格才怪!

一个月拿1万多的工资,街道办每天还能吃三顿便宜的饭,这样的待遇还不能让他满足。

政府不会养闲人的,你不服从管理就过,就应该自己辞职。

他还厚着脸皮写申诉材料,就算你说的都是事实,上级部门认为你试用期合格了,一个屋檐下,你怎么和他们相处?

别说一个月1万多工资了,一个月给我7000元,我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