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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说明】

广东省深圳市离异的李先生一直想要个孩子,所以于2020年前往泰国做了试管。2021年李先生办理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中国旅行证签证和大使馆认证等手续将孩子从泰国带回中国。现在李先生前往户籍所在地给孩子出生登记上户,但是户籍部门要求提供一家三口的司法亲子鉴定和生母到场签署同意孩子落户声明书才能受理申请。分娩母亲和孩子不存在DNA亲子关系,故无法提供司法亲子鉴定,而其本人也已经失联无法到场配合。原分娩机构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无法换发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二、【顾虑与诉求】

顾虑1:在只有父亲可以配合的情况下,能否使用原双亲出生医学证明给孩子出生登记上户,如果不能,可否在国内换发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顾虑2:生母确实无法到场签同意落户声明书,是否会影响孩子在国内出生登记上户?

诉求:争取在生母无法到场签同意落户声明书的情况下,将孩子出生登记上户在广东省深圳市的李先生名下。

三、【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二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十四条:本人出生在国外且具有中国国籍,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四【处理结果】

在生母无法到场签同意落户声明书,及无法更换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下,孩子成功随李先生出生登记上户于广东省深圳市。

五、【经验分享】

1、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在国外,具备中国国籍可以回国出生登记上户。国外试管出生的孩子与正常分娩的孩子一样同属中国公.民,享有国内出生登记上户的权利。

2、孩子出生在国外,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理应回到原分娩机构申请换发。但因某些不可抗力因素确实无法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特殊处理,凭司法亲子鉴定和情况说明等辅助证明材料出生登记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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