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只在意所谓“火力“能不能全发射到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其实朱令已经被你遗忘了。
你真正在意的是发射的快感,而不是为何而战。

【原创说明】本文系原创,首发于某问答平台,有删改,基本保留问答发言的基本顺序

因为语种原因,对朱令学德语这件事,可能比别人敏感一点。

根据正规媒体的转载的平安北京2013年的回应以及网传的信息,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两点:

1. 警方没有认定任何“犯罪嫌疑人”。原文说“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好好看这句话,并不是认定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是“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已有法律人士分析过,认定犯罪嫌疑人后的审查一旦不成立,警方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警方没有正式认定任何一人为“犯罪嫌疑人”。

何况,定罪是法院的事情,警方的权利上限就是明确某人为“嫌疑人”。

既然如此,网络大量流传的孙维为“唯一犯罪嫌疑人”就是一系列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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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1997年对孙维突审之前,1995年调查过两人父亲的关系,而1996年,在“有对象“的前提下,曾经进行过一次“短兵相接”,这次短兵相接的指向,并不是孙维。

好了,为什么说“德语”这个事有点怪。

大学里,一般学法德日韩语言的学生都不认为自己是“小语种”,这些语种的学生留学都有很固定的发展方向,因此,彼此之间,对这些国家留学的优劣势,多少有些关心。

这种有一定规模的二外并不是这么简单,德语达到入门级别,一般人也需要几百个学时,比较高的时间投入,大部分对应着一个具体的发展方向,那就是去使用这语言的国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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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的专业实际上是“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其核心是分析化学,但是主要以热力学、动力学、电化学、光学、磁学等物理的原理和实验技术为基础,研究化学体系的性质的学科,利用各种分析仪器对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和结构分析。

这个大方向上,德国没有世界排名靠前的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算相对不错的(QS化学排名二十位开外),但较之世界一流梯队有明显的差距。众所周知,朱令对个人发展的规划是很严苛的,在她读书的年代,有志于从事科研深造的人,出国而且是直接去该学科顶尖名校,是很多清华学生的必选项。

据称,朱令被毒后,记忆丧失,但还念叨着,为什么我的同学都出国了,我还不去?

以朱令在清华的发展起点,考虑到那个年代基础学科研究西方大学的明显优势,考虑到朱令对自己近乎完美的自我要求,她出国的首选应该是美国、英国,大不了也是新加坡瑞士,去一个明显竞争力不足而难度又不低的德国深造分析化学,凭空在非常紧张的学习中增加大量的学习德语的负担,从情理上难以理解。

熟悉“小语种”的人知道,德语的实用范围确实不大,如果考虑到在国外做研究,绝大多数文献也是英文的,使用德语基本对学术研究帮助不大,只是对德国的日常生活有帮助。

说一句可能冒犯德语学友的话,德语没有“研究价值”,就算对文化、语言学、艺术等人文领域感兴趣,也应该学法语,德语就是一种生活在德语区的工具而已,那么,朱令学德语大概率是有了去德国生活的打算。

去德国深造物理化学或者仪器分析专业,对那个年代的清华学生来说并不是好选择。德国的优势专业中,包括汽车专业。上世纪90年代,咱们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水平,相对于德国有巨大差距,德国的汽车工程专业,一直在全世界的第一梯队,这从德国汽车工业发展状况就能看出来。

所以,有一个明显的感觉,朱令的德语,是为了一个学汽车工程的人学的,那就是她的大学男友H。也许,在H即将面临研究生毕业,朱令已经到大三的情况下,校园恋情能否延续,就必须考虑两个人的未来发展了。

我大学在某高校的外国语学院就读,如果两个不同语种的学生谈了恋爱,到临近毕业,确实会面对劳燕分飞的结局,除非两个人都打算学了外语但不出国(这也很变态),否则,从地域上看,语种带来的发展地域差别,几乎就是这场恋情的最终裁判。

换了我是朱令,我会跟男朋友这样规划未来:你去德国学汽车,我去英国学分析化学,时常在两个国家相聚,两人还有未来,为了达到在这两个国家的生存条件,我就开始学德语。

问题是,朱令大概率是一个把出国深造当成必选项的人,如果不是有这种紧迫感,如果只是想靠着清华牌子在国内混,她没必要把自己的学习压力搞得这么大,中毒一次还要急匆匆赶回学校。

但H不一样,H从本科就学的汽车工程。鉴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汽车工业极其薄弱的基础和研究能力,清华大学的汽车工程专业放置于世界上是没有竞争力的。如果H想走的也是朱令那样专业精进之路,他本科毕业后就该出国了,但他选择了继续在清华读研。说实话,这是一个相当保守的选择,因为大学四年足够你了解本校本学科的成果了,如果还想趁着年轻多学东西成为一个技术顶流,就该尽快出国,去像德国这样的国家深造。

大学时身边的情侣仔仔细细规划两人未来的例子非常多,由此会延伸出具体的学习要求。相信我,面对一门难度很大的外语,如果只靠兴趣是坚持不下来的,学习行为往往绑定现实选择,没有人会为了一个不充分的理由去长期学一个用不上又跟英语差别很大的语言。

其实H和朱令,是有着不同人生追求的人。朱令并不在意人际关系的维护,追求的是个人水平的提升,从专业到弹琴,不甘人后,如果在清华学的东西不够顶尖,她出国的动力会非常强烈,她应该是一个对从政兴趣不大的人;但H能在清华汽车工程专业呆上八年,大概率对学术提升兴趣不大,他是我们常见的以教育背景为跳板,本质上要从政的人。

H随后的发展道路也证明了他的追求所在。靠着清华硕士留校,占住坑后隔了好多年再读博,读博阶段依然留在清华“学”了六年,在清华一个专业总共学了15年,也没有世界领先的科研成果问世,但是领导岗位是越做越高,显然其读博目的也不是为了触摸国际顶尖的技术,而是为从政之路扫清学历障碍。

说到这里,又得联想一下我大学同学选择留校的那一趴。你以为留校是怎么留的?是到了毕业季找不到其他好工作,毫无准备给自己学校投简历吗?绝对不是。留校的运作一般也要提前至少一年半,跟学院和学校的领导建立亲密的关系,让领导了解自己的意愿,并且主动承担很多学校必要的实际工作。我大学同学留校的某位,从大二就是实践部长,大三就以学院名义创办培训班,给学院挣了不少钱,大四时,学院已经专门给他一个办公室了。

说白了,毕业能留校的,在毕业前两年,就已经是学校的“自己人”了。

可以推断,在朱令大三的时候,H正是研二,如果H执意留校,他大概率已经成为了一个“清华通”,学校的方方面面都已经非常了解,在形形色色的教职工中有了自己的人脉。朱令总想出国,对两人的恋情是个挑战,以那个年代相对保守的婚恋意识,双方总得各让一步,H去德国呢,对专业提升有帮助,但以后再想回清华,就得绕个大圈子,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朱令去英国其实也不是最好选择,但也不算差,比去德国学什么分析化学靠谱得多。

再结合黑客放出的孙维“统一口径”邮件往来,在她们没有预知到邮件会泄露的状态下,她们的对话也可以明确一个事实:朱令社会活动很多,夜里回来晚,有时候不回来。

所以,大概率,朱令跟H有相当长的宿舍外交往时间。

甚至在1995年春节那两星期,朱令的具体行为状态也是一个谜。有的说她下不了床,只能打饭回来吃,只上了三次课,也有一些文字说,同学认为她不只上了三次课,也就是她仍有一些宿舍外活动。

第一个周末朱令还回家了,回家后第二周还回校了,这说明,第一周内她的身体也没有这么差,具备一些活动能力。

我一直对“一定是宿舍内投毒”这个推断前提不认可。不要先入为主,试想一下,如果某舍友确实在宿舍呆的时间较少,而她发生了中毒事件,你会老老实实背这个锅吗?所以,孙维在“统一口径”的邮件中,对证实朱令宿舍外社会活动和一次中毒二次发作的学术依据格外在意。

【参考链接】一群无罪的利己主义者?

另外,无论是张捷还是各位网友,对清华在朱令中毒事件中的表现是存有疑问的。为什么要证明不符合事实的“未接触铊”?为什么朱令宿舍失窃后,先期jc保存的朱令物品,在清华再度失踪?为什么清华不大力调查失窃案?

显然,如果证实了清华确实有铊保管不利导致外流继而被投毒,清华的法律责任是避免不了的。仅为了免责,为了相关人士的帽子和位子,他们也不希望这个链条被司法机关证实。

大家都在猜孙维的背后关系及其影响,可是,清华真的想保孙维吗?真想保,就不会扣住毕业证,造成孙维跟大学剑拔弩张的状态。(孙维数次要求大学开具不发毕业证的书面通知,其实是准备好了跟大学打官司)

那么再深想一层,谁才是大学的“自己人”?在1995、1996年,H大概率已经跟大学的相关人士达成留校共识,H至少已经被某些人认为是“自己人”了。1996年8月份之后,H已经是大学的正式工作人员。这种单位入职,需要有严格的政审,需要点名要人的领导承担责任,在朱令案悬而未决的状态下,如果H仍处于jc怀疑和调查的范围内,他无法正常入职,一定要先从调查中抽身出来,再由具体的领导出面才能正式“进人”。因此,大学在1995-1997年保H的力度,比保孙维的动机一定会大很多。

其实我也一直有一种怀疑,按照正常的舆情走向,H的嫌疑至少应该跟孙维并列,都属于有密切接触朱令的人,为什么无论从司法上还是舆论上,H成功避免了炮火和怀疑?

至于2018年美国发出的头发论文,大概率也证明了朱令首次中毒在暑期,那么宿舍内投毒这个前置条件,本来就该突破,应该合理把范围扩大到“密切接触”这个概念之下。

我只是突然想起了大学同学关于学习不同语种的选择问题、大学恋情的未来问题、毕业生留校的潜规则问题,这些都是猜测。

大胆假设、无法求证。

对各位热心网友的留言第一次统一回复。

我的中心思想:直接指认H?不。

这是一个猜测下的叙事,责问细节,我可以用小说逻辑给你编圆了,但这有必要?

主要观点:

一、孙维的怀疑无法被排除,直到现在她的可能性依然最大。但是,以抓真凶为目的,需要的是合理划定调查范围,咬死一个人不利于抓真凶。需要由宿舍内投毒的导向型说法转为更合理的“密接”者范围。

要允许假设:假如存在一个未知凶手K,而K确实不在宿舍范围内,那么,K最想看到的局面就是,大众舆论被成功植入“孙是唯一犯罪嫌疑人”和“必然宿舍投毒”两个预设条件。何况,“孙是唯一犯罪嫌疑人”一说,明显违背事实,却被大范围植入,舆论被操纵的可能性很大。

至于女寝失窃,都失窃了,还要认定是女性所为?一个本来就逃脱了观察的行为,又要假设它被观察到了,这不合理。

允许多种假设才是希望破案的表现,死咬一人反而内心有鬼。

二、这篇文章主要的逻辑是归谬。简单说就是“孙怀疑得,别人怀疑不得?”

能怀疑孙维的理由,平行移植,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显然是有的。H只是这种平行移植的理论可能中的一种,也可以是其他人,只要承认这种代表性就可以了。

当“别人怀疑不得“成为一条潜在的硬杠,成为事实上某些人维护的底线,那K干扰舆论的嫌疑就太大了。

三、头脑中无法被克服的双标才是被利用的重点。

“假如不是孙做的,她为什么要巴啦啦,她为什么不巴拉巴拉“,这个思路问题极大。

事实上孙维也推动过jc重审,这时候有人说:这查着论文,还不是狡辩?重审没有实际进行,又有人说,不是你做的,为什么不审?孙维有一段时间不发声,有人说,不是你做的,干嘛不自证清白?孙维又发声了,又有人说,不是你做的,干嘛跳出来?

类似双标还有:宿舍嫉妒容貌、成绩可以多次投毒,但其他猜测必须满足“脑回路正常”。抱歉,朱令案本身就是一种极端情绪支配下的结果,任何一种可能都必须满足“脑回路不正常”这个前提,正常了就没有朱令案了。

在“正常理解下的动机”不能作为参考的情况下,考虑“作案条件”才重回第一要素。这才有了密接标准。

对热心网友第二次统一回复。

无论好话坏话,感谢大家阅读并留言。我至少做到了一条未删,允许讨论、允许反对是接近真相的唯一路径。

再小结一下:

1.与其说我非要指认一个人,而且要承担百分百的责任,不如说,我非常在意我推演sw之外另一个人的权利,只是在我的个人经验里,这个疑点恰恰偏向H。而且,这种推演也不是空穴来风,推演的原则是:在sw身上成立的逻辑,在另一个身上碾一遍。

2.两种视角:

A朱令中心视角。一切为了朱令的委屈得到昭雪,那么,你真正在意的就是那个最后被确定的凶手,至于这个凶手是A是B还是C,其结果不影响“朱令中心”视角下的满足感。即便最后证明了sw就是真凶,那又怎么样,我依然很开心,我只在意我在这个过程里提供了多一种可能,而不是强求自己提供的可能都要对。

做初中数学题,当等式左右两边都有一个相同的因式时,你还要分情况,因式等于零说明什么,因式不等于零说明什么。其中也许有一个假设是不成立的。但是你错失了这个最终不成立的假设,没写这个假设,这道题就是不完整的。

B sw中心视角。在这个视角下,你只在意sw的结局,如果万一不是sw做的,谁又会为今天信誓旦旦的指责负责呢?一哄而散是大概率的。

当你只在意所谓“火力“能不能全发射到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其实朱令已经被你遗忘了。

你真正在意的是发射的快感,而不是为何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