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案中案。警方查处一起涉案300元的盗窃案时,意外发现嫌疑人刘某某冒充国家公职人员,骗马女士与之结婚,还模仿领导干部言行举止,每天认真出门“工作”,经常提前跑到法院门口让马女士接自己“下班”,让被害人对刘某某的虚假身份没有丝毫怀疑,甚至刘某某自己也陷入“角色”无法自拔。又谎称自己未婚,与欣女士谈恋爱。最终,刘某某因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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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北郊派出所查处一起涉案300元的盗窃案,侦查过程中,民警意外发现嫌疑人还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

经调查,2016年初,嫌疑人刘某某冒充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公职人员身份,与马女士相识,并利用“身份”光环,骗马女士与之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刘某某又冒充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盟纪委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未婚,与欣女士谈恋爱。

刘某某为包装自己的人设,非法购买了法院制服、证件,并利用法律书籍和网络媒体学习法律法规。长期关注领导干部信息动态,模仿领导干部言行举止,从里到外把自己包装成领导干部,甚至把某领导、某局长说成自己的父亲。每天认真出门“工作”,经常提前跑到法院门口让马女士接自己“下班”。滴水不漏的演技,让被害人对刘某某的虚假身份没有丝毫怀疑,甚至刘某某自己也陷入“角色”无法自拔,在公安机关对其调查过程中,依然对办案民警张狂叫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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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