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从开国之初,便确立“重文轻武”和“强干弱枝”的基本国策,导致国家积贫积弱,饱受外敌欺凌。奸臣秦桧专权,科场黑暗,王十朋就在此环境下出生,屡试不第。直至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秦桧死后,宋高宗主持殿试,王十朋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学识渊博,善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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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像

王十朋幼时“资颖悟,日诵数千言”,七岁入塾,十岁时,也就是北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江南义军起义,他们一路烧杀抢掠到温州,王十朋家乡左原也遭洗劫,生活极其艰难,他先后周转于鹿岩乡塾、金溪邑馆、乐清县学等地读书,诗文名闻远近。少时就有忧世拯民之志,十七岁“感时伤怀”,悲叹徽、钦二帝被掳,宋室被迫南迁。十九岁时写出“北斗城池增王气,东瓯山水发清辉”的名句,才华震动浙南的诗坛。

宋 王十朋 《江梅》

王十朋书法方面,多行书。早年学颜真卿,之后效仿苏轼、黄庭坚等人。在书法上侧重于快捷、奔放、如行云流水般的行草书,一改法则约束,追求个性,追求自我,注重抒情、写意,偏于表现性。《宠示帖》用笔圆润,迅疾而稳健,宛如壮年走路般的豪迈,健步如飞。另外,撇捺勾剔,一路挥毫,转运得当,纵横交错,既有疏纵跌宕的气势,又有紧密结合的姿态。润丰而骨劲,态浓而意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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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王十朋 《宠示帖》其一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王十朋首次科举失败,房屋毁于战火。1143年,父亲也离他而去。此时,在家守孝的王十朋已经32岁了。作为家中长子,肩负先父未了之愿,怀揣报国未酬之志,自身前途未卜,王十朋便在居丧期间,泣血写下洋洋万言的王氏家训《家政集》。

宋 王十朋 《家政集》局部

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也就是王十朋34岁那年冬天,他辞别亲人和朋友,赴临安,入太学,进修学业。途中行程游雁荡,经天台、绍兴等地。王十朋平生初到雁荡山,即被其秀丽风光所吸引,故在这里游览了三天,更诗兴大作,写了《题灵峰三绝》诗。其一曰:

家在梅溪水竹间,穿云蜡屐可曾闲?

雁山新入春游眼,却笑平生未看山。

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王十朋赴京城太学已有十年,虽位居“上舍五贤”之首,但多年及第未果。皇天不负有心人,次年春闱以廷对第一,被高宗皇帝御笔亲批状元头名。时年46岁的王十朋终大志有成,“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王十朋考中状元后,总算是结束了他漫长的求学生涯,开始为官从政的后半生。

宋 王十朋 《会稽三赋》

王十朋作为地方军事和行政长官,断案处理民事非常认真。他重调查,解决了很多积案和冤案。他在绍兴任金判时,农民鲁六的儿子从张侍郎家门口经过,张侍郎的恶子唆狗咬了孩子的大腿,鲜血直流。正好被鲁六担水时看见,情急之中操起扁担将恶狗打死。第二天鲁六就被抓进县衙中关押,数月未见音信,鲁六之妻为此特来府衙中告状。王十朋认真审阅案卷,几天之后又到乡间勘察此案,收集旁证。王十朋微服察访,从当地人口中得知鲁六实属冤枉,于是,判鲁六无罪,开枷释放。类似鲁六的百姓冤情还很多,王十朋一一给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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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王十朋 书法卷

王十朋在绍兴任上,不仅亲自审理民讼,为民平冤,更深入民间了解弊政,并及时向上司反映,提出很多革弊利民的意见。他在《与邵提刑》的手札中,列举了在司法、刑狱、催科等方面的八弊,并提出了革弊和实施的意见。书写体势峻拔,异常豪健,可窥当时做书沉着痛快的运笔节奏。

宋 王十朋 《宠示帖》其二

王十朋为官清正,严格要求自己,做官勤政爱民,两袖清风。他出仕饶、夔、湖、泉四地知州,每次上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在州衙署内先建上一块戒石。所谓戒石就是立上一块警戒自己和同僚的诗碑,泉州任上的诗碑的内容是这样写的:

君以民脂膏,禄尔大夫士。脂膏饱其腹,曾不念赤子。贪暴以自诛,诛求不知耻。指呼有鹰犬,嗜欲肆蛇采。信言民至愚,孰谓天在迩。昭然甚可畏,殃必反乎尔。圣训十有六,简言具天理。大字刻山骨,朝夕临坐起。一念苟或违,方寸宁不愧。清源庭中石,整顿自今始。何敢警同僚,兢兢惟赦己。

他在夔州任上,见当地百姓吃水困难,因夔地苦无井,要引山泉蓄水成义泉。老百姓吃水要花钱买义泉水喝,义泉不义,王十朋立诗碑于义泉旁,让百姓免费用水。不收水钱,公家府库收入减少了,为了补上空缺,王十朋就将自己的部分薪俸输入库府之用。为了避免后任再向夔民索要水钱,王十朋就在义泉旁立上诗碑以警后来者:

接筒引水下山卿,端为夔民解百忧。长使义泉名不断,莫教人费一钱求。(《给水》)

为了使义泉不干涸,王十朋自己花钱买了很多桐树苗和柳树,让大家栽在夔山之上,绿化荒山,保护水源,为避免牛羊过山时践踏树林,王十朋还专门写诗告诫夔民:

书生为郡亦迁哉,剩买童山买木栽。但遣牛羊勿践履,它年定出栋梁材。(《买山》)

王十朋来饶州之前,由于天灾人祸,农民衣食无着,很多人交不起官租,被无辜地投进监狱。一些官宦富豪欺男霸女,受害百姓申冤无门,反被倾轧,以致家破人亡。王十朋到任后释放那些交不起租子的“犯人”,又为那些无辜受冤的“罪人”平反昭雪。王十朋在《刑清》一诗中说道:

昔日循良吏,狱空无怨声。刑清本无术,心地要先清。

王十朋道破刑事清明别无良术,首先作官判案的人自己的良心和作为要公正无私,清正廉洁。他的书房有一堂铭是抗金宿将张浚为他书写的,题名叫“不欺室”。他在书《不欺室》中写道:

室明室暗两何疑,方寸长存不可欺。勿谓天高鬼神远,要须先畏自家知。

与人不欺,与世不欺,这是王十朋作人为官的宗旨。他的清官本色概源于此。

宋 王十朋 《行书十二字》

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力主抗战,时人称颂王十朋为真御史。出知饶、湖等州,救灾除弊,颇有政绩。王十朋一生清廉,品德高尚,学识渊博,诗文自有风格。他对《春秋》《论语》《尚书》尤有研究。治学反对追求故事典故或理学空论,处事偏重功利实用。朱熹称其文“规模宏阔,骨骼开展,出入变化俊伟神速。”称其诗“浑厚质直,思恻条畅,如其为人。”并将他与诸葛亮、杜甫、颜真卿、韩愈、范仲淹五君子相提并论,说:“海内有志之士闻其名,诵其言,观其行,而得其人,无不敛枉心服。”叶适说他“素负大节”、“士类常推公第一”。《四库全书总目》说“十朋立朝刚直,为当代伟人。”著有《梅溪集》《春秋解》《论语解》《尚书解》等传世。

宋 王十朋 《宠示帖》其三

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被任命为太子詹事,旋即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初三(8月6日),王十朋在乐清县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岁。泉州士民闻讯,会集在开元寺沉痛悼念,又在东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为纪念。

作为平民知识分子,王十朋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僚队伍。为官,体察下情,清廉务实;写诗,平易真实,以诗记事,不巧弄辞章,不附庸风雅。官僚与文人,是他的两重身份。文气与俗气,是他的两种气质。这两种身份与气质的结合便是两宋时期士大夫的典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