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三查不审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被罚款38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审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予以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成立于2009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朝阳路2号华居中央公园一期写字楼B栋,法定代表人为袁永进。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同行拆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