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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由之前的228元/人·月上调至243元/人·月,增加了15元,并从今年1月起开始调整补发,今年1-12月的调整补差金额180元/人,共惠及我市34.75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从下个月起就按照调整后的金额每月正常发。本次调整补发共增加财政支出6200万元。

据悉,今年泰州市市委市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我市在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坚持量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