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数据助推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水平的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具有清晰明确的发展规划、科学规范的治理模式、系统全面的治理举措等方面。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和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双一流”目标的重要保障,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大数据环境下,高校可在获取数据、分析信息、整合资源中优化治理模式、提升治理能力;同时,还需要立足办学实际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的实践策略。

重视大数据技术运用,转变治理理念

大数据环境下,高校应重视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在深化数据治理思维、树立系统化治理理念的基础上,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

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化数据治理思维。高校应在校园范围内渗透大数据信息技术,邀请大数据专业人才加入治理队伍,优化治理队伍人员构成,切实将信息化、数字化、扁平化、精准化思维落实于治理实践中;重视对治理主体信息素养的培育工作,提供大数据相关培训活动,以理论知识传授、实践技能指导,全方位提升治理主体信息素养。

宏观把控治理规划,树立系统化治理理念。高校应针对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制定宏观规划,将大数据真正融入其中。面对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工作衔接需求、具体治理措施现代化实施需求,高校应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整合分析,制定治理实践宏观规划。在此基础上,落实系统化治理理念、找准现代化转型发力点,自上而下创新治理体系、优化治理程序。

搭建信息共享治理平台,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运用大数据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数据收集、资源整合推进治理模式信息化,高校还需搭建信息共享治理平台,为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据信息依据和平台保障。

完善治理平台功能,服务支撑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应立足宏观规划,结合治理实践现状,邀请大数据专业技术团队或与大数据相关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共享治理平台。在这一平台中,开通数据收集、数据筛选、信息整合、分析预警、信息公示等一系列功能,切实为治理实践提供有效依据,助推治理实践的信息化、数字化、公开化。

构建治理共同体,协同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应以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为目标,构建治理共同体;以信息共享治理平台为依据,在治理主体中实现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规范信息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使用流程,确保信息安全;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减少治理层级,以扁平化治理为基点,提升治理主体和相关机构的认同感,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目标。

(英瑞,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