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家长称自己12岁的孩子被老师用拳头打伤,当晚即被送医,教师未告知家长,经诊断睾丸疼痛,律师称最高可能会达到8级伤残,家长要求严惩打人老师,学校称老师已被开除,家长报警后,警方已介入调查。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12月13日,辽宁瓦房店,一位姓逄的家长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上学时,被一名60岁的老师用拳头打伤,导致左侧睾丸受损,教师并未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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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先生称,自己的孩子今年13岁,正在上小学六年级,被打伤当晚,自己的孩子下身痛疼,被学校送医治疗,但他事后才知道此事。

逄先生提供的儿科急诊电子病历现病史显示,孩子于8月23日8时13分,就诊于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综合外科急诊。

病历显示患儿局部被人用拳打伤,伤后患儿左侧阴囊、睾丸疼痛,未特殊处置,逐渐加重,当地医院怀疑睾丸扭转,急来诊。

逄先生说,经过1个多月治疗,如今孩子的左侧睾丸渐渐萎缩,医生称保护好右侧,就不会影响生育能力,通过咨询律师,他得知儿子的伤情,最低可以定到八级残疾。

逄先生说,涉事老师态度恶劣,既未道歉也未曾出医药费,一份聊天记录显示,涉事老师称“自己已经调过监控,小孩的伤并非自己造成”。

涉事老师还称,“自己手机里没有多少钱”,并让逄先生自己想办法去找钱,目前逄先生已报警,诉求是希望校方和涉事教师承担应有的责任。

此事曝光后,记者拨打涉事学校电话,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教师今年60岁,目前仍在学校上班,现已调离班主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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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问及孩子被打时是否有监控时,工作人员回答有,已经被派出所调走,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晓老师动手的具体原因,目前事件仍处于调查阶段,暂时没有处理结果。瓦房店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后续会出通报。

事情一经曝光,立即引发舆论热议,教师本该教书育人,即便学生有错,老师也应该以教育引导为主,可该班主任却对孩子下此狠手,简直有违人伦法理。

有人觉得,要调查清楚老师打人的原因,此事才好下定论,也有网友表示,无论具体原因是什么,老师动手打人就不对,必须依法严惩。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 首先,学校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打学生才12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发生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2.其次,涉事教师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学生受伤发生在学校里,打人者是学校老师,学校固然应当承担责任,但最终责任者是老师,无论老师有没有钱赔偿,学校应当垫付费用,赔偿后再向老师追偿。

3.最后,涉事教师还涉嫌违法犯罪。

学生睾丸受损,有可能影响生育能力,且可能达到伤残8级,若伤残鉴定达到轻伤,则涉事教师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即便未达到轻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人,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涉事教师最少也需要拘留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