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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前贪杯,开车后伤悲。“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人以身试法,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尤其是身处乡镇、农村地区的驾驶人,错误地认为“乡村道路上酒后驾车不会遇到检查。”殊不知,酒驾查处没有盲区。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驹公巡大队在辖区内开展路检路查,严防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3时33分许,在S508省道37公里100米处,一辆号牌为渝A07***的小型汽车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谭某有酒驾嫌疑,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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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既违法又危险,你喝酒了怎么还开车?”面对民警的询问,谭某说道:当天中午,他和朋友在普子乡场镇一起吃饭时喝了一些酒,饭后谭某计划回白土,他觉得偏僻乡镇中午应该没有交巡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大起胆子开车回家,没想到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谭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超期未年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巡警依法对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处以: 罚款1100元、记13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交巡警提醒

在交巡警酒驾查处工作中,像谭某这样心存侥幸的驾驶人,见过不少。他们并不是不知道酒驾的危害性,只是总以为自己是那个“例外”,不会被查处,不会出事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随着“减量控大”工作的不断深入,交巡警将多举措、出重拳、零容忍、严执法,全面“围堵”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规范驾驶,平安出行,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牢记酒后禁驾“安全防线”,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驶。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