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记录 图源:作者供图公司监控记录 图源:作者供图和老板聊天记录图源:作者供图医院挂号记录 图源:作者提供仲裁挂号 图源:作者供图法院立案请求 图源:作者供图

今天看到一篇新闻报道。一名网友通过短视频举报西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老板经常在公司群里辱骂、威胁员工,比如:“出门被车撞死”、“烧纸钱”、“诅咒孩子、老人”等。我有理由相信,这位老板肯定有精神类疾病,但凡有一点正常就不会说出这类“混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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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广网

在职场中,如果领导在工作群,员工办公室等公开场所辱骂员工的话,性质已经变得很恶劣了,已经脱离了领导对下属善意批评的范畴,他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这名员工搞走。

正常的情况下,即便工作上出现失误领导也不会进行人身攻击的,可能话比较难听,但绝对不会辱骂人的。这是涉及到底线和性质问题,善意的批评咱可以接受,如果是辱骂,不管是否存在工作上的问题,就是不行。自己不能忍,忍了就会变本加厉,要做好“揭竿而起”,迎难而上的准备,拿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你想躲是躲不了的。

我写这篇文章就是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公司领导欺负、辱骂我,我选择斗争到底,最终正义的一方获胜,领导赔礼道歉,私下和解。

身边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性格很好,老话俗称“和事佬”。工作生活中很少与人发生冲突,甚至有点逆来顺受,但我的脾气好并不意味着就好欺负。我的底线原则,可以批评处罚我,就是不能出现辱骂父母、侮辱人格的行为。

事件经过:

工作一年多的公司,本来自己干的挺好的,让加班也加班,积极工作。今年下半年新来了一位顶头上司,听说和老板沾亲带故。这位上司工作中总是大吼大叫,开口骂人(你TM的,废物、狗屎等脏话)。他骂别人的时候,我懒得搭理,自己也很少和他说话。不知什么时候,我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多次公开扬言要搞走我。终于有一天冲突爆发,我因为一项工作没合他意,他开始了破口大骂并让我离职滚蛋,因为这次骂人是针对我,我不能忍受,回怼过去。他很诧异,想不到我会反抗,直接用手按住我的头,嘴里不停地“喷”出一些“垃圾话”。好吧,既然事态升级了,我也豁出去了,当时自己虽然很气愤、伤心,但还是异常冷静的,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到之后,询问了情况,查看了监控,他连忙对我表示道歉,我说不接受。警察问我诉求,我说拘留,警察说达不到此标准,后来警察对他进行了口头教育,后续建议我走民事诉讼,就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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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走后,我给公司老板发了微信,告诉事情的经过,发送自己录的被辱骂音频,然后请假去医院。

告诉老板就是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防止被倒打一耙。自己也清楚对方是关系户,公司很难处理他。让我离职可以,法律规定赔偿一分都不能少,而且我要那个上司当众向我道歉。我分为两步走,一方面申请劳动仲裁,另一方面法院起诉对方对我造成伤害,要求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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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公司和那位上司怂了,同事给我透漏的意思是怕对公司名声不好,并且看我一副不罢休的架势,选择息事宁人。因此与我达成一致,愿意赔偿N+1,那名上司个人拿出5000元赔偿精神损失,并且打电话对我道歉,我也见好就收,毕竟这口气咱也出了。

谁都不想遇到这种事情,但如果遇到了一定要有主动的意识,别人已经拿着刀架在你脖子上,你还能想着退缩么?无法退缩,那就狭路相逢勇者胜,勇敢面对。职场中,我们虽然是给老板打工,但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打骂,侮辱人格。领导对我有意见可以私底下说啊,干嘛要当众辱骂。作为一个人,难道没有尊严的吗?搞到人尽皆知,我以后在单位怎么做人啊?

附:领导随意辱骂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1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侮辱、谩骂的方式严重贬损劳动者人格尊严,导致劳动者工作环境、工作氛围遭到严重破坏。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公然侮辱、孤立、排斥等行为,可能导致劳动者产生强烈自卑和失落的心理,严重的甚至产生抑郁倾向,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以上这些情况,应当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