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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由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检察院指导,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中共大邑县委、大邑县人民政府、破产法治.天府研究基地、企业保护与法治环境建设研究基地、成都市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主办,大邑县人民法院、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中心承办的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五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在大邑举行。

会议聚焦破产重整(和解)与企业合规建设。会议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出席并做主旨演讲,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宁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四川省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彦,四川省纪委驻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唐清利,中共大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忠诚,省内外科研院校、法检系统、行业协会等300余人参加会议,尹宁宁、罗春梅、唐清利、张忠诚、郭彦分别为会议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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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聘请赵万一为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顾问专家,唐清利、郭彦共同为其颁发聘书。会上,唐清利、郭彦、张忠诚和大邑县人民法院院长谌辉共同为破产法治天府研究基地(大邑)揭牌。本次论坛还同步开展了主题征文活动,共征集论文100余篇,经专家组交叉匿名评审,评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18篇,会议并为获奖论文举行了颁奖仪式。

办理破产案件绝非一破了之

在办理破产重整和解案件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尹宁宁认为,近年来,我省破产重整和解企业案件不断增多,相当数量的企业破产原因与其经营不合规密切相关,我们在办理案件中,既要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及经营危机,又要从破产案件溯源治理的角度出发,引导符合条件的战略,主动选择企业合规程序,健全合规治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真正实现让企业活下来。

罗春梅指出,从检察系统的角度来看,涉案企业合规与破产重整制度不仅存在兼施并行的可能性,而且在破产程序中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在我省检察系统对合规建设的推动下,企业逾期债务、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发生率明显下降,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

随着破产重整(和解)与企业合规建设在司法实践的广泛运用,也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唐清利介绍,成都理工大学在破产法研究方面坚持学以致用,以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研究为抓手,加强与人大、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参与破产法立法规划和研讨,并提供立法建议。同时鼓励相关科研人员参加破产法专题调研,组织引领破产学者开展学术研讨,积极参与法治实践。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关联企业关系不顺、财务管理不善、内部控制机制缺失等问题,由此滋生了资本抽逃、财产转移、虚构债务等经营风险,这也是导致企业走向破产的重要原因,而未建立系统有效的企业合规机制是以上问题的共同症结及根本问题”。郭彦认为就这类破产案件办理而言,决不是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一破了之,而是需要平衡保护诸多利益,将法律规定与合规要求嵌入企业,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

张忠诚表示,大邑县将积极学习借地鉴此次论坛的智力成果,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加强破产法应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企业重生、维护群众权益,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成都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大邑的智慧和力量!

破产要走市场化路径

不为当代年轻人所熟知的是,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经历了大规模的政策性破产。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交易经济,但如今热议的房地产市场中的保交楼怎样处理?现在理论和实务界的解决思路无非就是行政化和市场化。

“如果再用行政化的方式,不是说完全错误,但是可能出现问题”。杜万华说道,资金和科技、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配置错误,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置换出来,就是现在的地方债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而要化解只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解决,如何配置资源?至少破产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平台。

杜万华提到,90年代初,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起来了,但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所以在90年代末实施了一次很重要的破产制度——政策性破产,让国有资产进入市场并对其生产要素进行了正确的配置,国企通过改革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都是走的市场化道路,正由于这些改革措施,中国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这十几年的红利都来自于此。现在我们又面临这样的问题,地方债务、三年疫情带来的经济问题、企业面临由第三次工业革命向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跨越时期,而这一次我们只能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道路解决。

如果说法治是流淌在市场经济的血液,那民法典可谓是支撑公司法和破产法的骨架。赵万一指出,所有的民商法律制度在进行制度设计构造时,都要受民法典的影响,三者具有高度关联性。

民法典是整个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调整市场交易的前置性发展;公司法以创造社会财富的法律构造,主要解决市场主体主体运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相关经营行为;而破产法是在公司异常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的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财富损失所进行的相关制度。不仅如此,按照我的理解,民法典从立法理念到具体制度,都对破产重整、破产合规具有极强的指导能力,如民法典中的人本主义和民本主义在公司法和破产法中也明确成具体条款。因此,破产制度无论在相关的学术研究还是司法审判实践,都不能极端、片面地看待和适用破产法。

破产交流永无止境

本次破产法治.天府论坛设“东西交流”、“破产与企业合规建设分论坛”和“破产合规、执破衔接分论坛”。来自全国法检系统和律师行业近20人带来了最新的破产与合规中的法治实践与思考的主题演讲。

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救还是不救?以及怎么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徐尔双认为要依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应当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基于此获得利润予以判断。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敏以参与办理的某上市公司重整案为例,分享破产重整程序中如何引入企业合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石学敏则以该院办理的被誉为“法院阶段主导企业合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全国第一案”的金马公司环境污染案为切入点,带来了“重整程序中嵌入合规制度的规则构建”。

“破产执行管资产如何最大化、资产公平分配两件事,打个比方,执行关注的重点是做大蛋糕,而破产在此基础上还关注分好蛋糕两件事,江苏省江阴市法院陆晓燕就执破衔接的法理诠释和实践功能进行了分享。

广东省管协刑事合规涉刑业务专业委员会郜超表示,涉案企业合规政策和破产重整制度目的相通,目前重整程序和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程序存在“先刑后民“还是”刑民并举“、主管司法机关的冲突与交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何莉苹提到,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当事人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并以法院生效文书认定的虚假债权申报破产债权,是检察机关近年来的监督重点。

除上述来自东部省市法律人和省内法律人为主题的“东西交流“环节外,本届次论坛还设置“破产与企业合规建设”分论坛和“破产合规、执破衔接”分论坛。来自全国法检系统和律师行业近20人带来了最新的破产重整(和解)与企业合规中的法治实践与思考的主题演讲。尽管会议时间延长,但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黄承军在论坛结束时说道,“破产真的很复杂,交流永无止境。

谌辉在闭幕总结中说道,本次论坛成绩多元,亮点纷呈,为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现代化治理长足发展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方法路径,注入了强劲动力。第五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即将落下帷幕,但是对破产重整(和解)与企业合规建设的探索并未停止,让我们以今天的讨论为起点,进一步凝聚共识,携手共进,逐梦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