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nd,现在谈个恋爱跟排雷似的,真不知道啥时候就会踩着一坨屎。

之前那个著名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出最终的结果了,毫不意外,男方被认定强奸,不仅彩礼有如泼出去的水,还要赔钱,还要再坐三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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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是否真的有强奸呢?我不知道,可能有,但也可能没有。只是我在想,我们假设,只是假设一个这样一个场景,你们又该怎么办:

你和一女的订婚了,缴了很大一笔彩礼钱,非常的开心。

俩人吃完饭,情投意合,非常亲密一起进入了婚房,然后两人非常配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关系。但就在你们完事了,你的脑袋还在脑雾的时候,你的这位未婚妻忽然正襟危坐,一脸严肃地告诉你:“欸,我对你给的那点儿彩礼不甚满意,你得再补我20W,随便给我房产证上加名字,否则的话,就告你强奸。”

你麻了,肯定不会答应如此无聊的要求,谁料她竟然是有备而来。她从来不抽烟竟然从包里掏出一个打火机:“既然你不给彩礼,不把这房子给我,这婚就不结了,这房子谁也别想要!”随之便用打火机想把屋子烧了,你大惊,立刻从贤者模式中清醒过来,连忙阻止她烧你的房子,然后在她身上不可避免留下了打斗的痕迹,此时她便想跑,期间你想过控制她不让她乱来,但是却被警告说这是违法的,这当然是违法的,于是你将她放走了。

放走以后,等待着你的就是,丈母娘说你是强奸了她,速速掏出钱来,掏出房产本儿来赎罪,否则,只有银手镯和监狱独立单间的生活在等着你。

那么请问这个时候,你应该怎么办?你要怎么证明,与你订婚这位小仙女她起先是同意的?

再次强调,这只是一个假设的场景,与这个事件无关。但是,如果你真的在思考要如何证明女方同意的话,那等着你的是必输的局面。

因为这个局面就是无解!完全无解!

兄弟啊,清醒一下罢!你是谁啊?你就是一只马喽!你面对的是谁啊?面对的那可是国服版本T0!你想在棋盘上和人公平博弈,奈何坐在你对面的小仙女她不会讲武德啊?

你手上有两个筹码,叫彩礼,婚房,这两个筹码交出去就没了,女方唯一的筹码是她的逼,问题是,这个筹码只有在交出去以后才会生效,而且该筹码的恐怖之处在于,一旦生效,它是极度灵活的,随时都可以搬出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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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山西大同这件事儿里头就是,欸,我说我那是同意那就是同意,我说我那是不同意,那就是不同意,我说我今天同意,那我今天就是同意,我说我明天又觉得今天这个不是同意,那这又不是同意了。

也就是说,最终男方进去跟事前女方同不同意没太大关系,因为就算同意了也可以撤销,重要的是男方的筹码贵重如同玻璃工艺品,女方的筹码廉价但是威力无穷,事后双方谈判破裂,女方的筹码的效果保证她具有无限的追责权。

但我不认为这是女方被强奸的筹码,而仅仅只是发生过性关系的筹码,或者直白点说,这就是仙人跳。

只要稍微动动脑子,你就能想清楚,既然女方一开始就不同意婚前性行为,那么还跟着男方欢天喜地进婚房干嘛呢?睡在一张床上干嘛呢?通宵打扑克吗?既然是强奸,那为什么第一时间不把强奸犯给抓了,用得着等那么久,既然是强奸,那最开始那个警察一开始就想调解干嘛,警察对强奸案调解,不是男方的帮凶?既然是强奸,那只判男的三年是不是有点太少了?

我也讨厌强奸犯,这么严重的强奸,那就应该10年起步,伤害了咱小仙女,那还得了?死刑,直接拖出去枪毙!

再有就是,据说完了以后,女方家庭还想着要赶紧结婚,这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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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结婚?是和这个男方结婚吗?如果是,就这样了还想结婚?跟强奸犯结婚?特么的就这么剑吗?如果不是,这个事件也足以让所有男人引以为戒了,那么作为这个事件中心的女主,还有谁敢对她付诸信任呢?

说白了,这是自导自演出来的一场戏,其意义和货拉拉案,彭宇案并无不同,而且是无懈可击的当代阳谋,任何男的碰到了都是死,除非你阳痿。事先同意,完事后体内有dna了,然后闹烧窗帘到13楼大喊,拉扯间就有伤了,监控也有了,简直完美,这个时候,你要怎么证明你肚子里有几碗饭?

强不强奸完全凭女方一张嘴,当时同意,事后找补,为了房产那就可以变成强奸,光明正大的仙人跳。

很多人说学日本搞性同意APP,或者签合同,甚至连协议模板都拟好了:

签协议?签协议也没用,且不说XXN本身就是长不大的巨婴,哪来的契约精神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认为,人类社会建立最重要的基石,也是信任的基石——「合同」的效力是不及XXN的,毕竟版本T0啊!刑和法都不上XXN,更何况你小小的一页白纸?

后悔权这个东西本来指的是周一同意周三做周三下午可以突然说不做了,到我们这里现在成了周一同意周一做,周三下午可以突然不同意,突然,诶,我反悔了,然后报警。关键是,即便如此,塔也是承认这是合理的。

我签合同≠我同意,同意可以撤销,过去的同意不是现在的同意,签的时候同意,做完了的时候就撤销。你就说你咋破?

还有的说发生关系的时候全程录像,以此为证,那也破不了唐牛不等式啊?即当时同意≠现在同意,反而还容易被额外搞一个侵犯肖像/隐私权。

反正女方作为放在台面上“弱势”的一方,怎么说都是她们有道理。只要想诬陷别人,随时都可以做到,抖音一拍,小作文一发,身份证一拿,她们可以置任何人随时于死地,甚至现在版本强势期,女方不需要证据链都能处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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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像我以前说过,为什么中世纪女性告强奸必须要身上有明显的斗争痕迹,甚至需要有足够重的伤才能被认定为强奸?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就已经把她们看明白了,女人大多就是反复难养,有不忠诚,不老实的坏习惯,根本不值得相信。

作者:Aquiles

文章首发公众号:星界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