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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严禁虚假宣传

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的公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问题。近期,有参保人员反映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故意曲解、虚假宣传医保政策,例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要结束了,赶紧花,不花就没了”,诱导参保人员过度就医购药,社会影响恶劣。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的监管力度。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不得

①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过度就医购药;

②收集、滞留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

③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引导、诱导参保人就医购药;

④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

⑤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⑥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参保人员
不得

①使用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

②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③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请大家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对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及门诊统筹基金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

编辑:张璐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李恩广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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