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审判结束后,被告人的母亲甄女士当场提出上诉,她说:“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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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纷纷为被告男方打抱不平,认为这次宣判不合理。

可事情又反转了,根据阳冈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就席某某强奸案答记者问,看完整个公告,订婚强奸案判三年,不冤。

再次回顾事情经过:

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经婚建介绍所介绍认识被害人,从此两人便以情侣的关系交往。

二人交往一段时间后,觉得对方都不错,于是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

2023年5月1日,在席某某家二人举行了订婚仪式,当日交付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节气对方父母天下书面承诺。承诺如下,结婚一年后在房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

2023年5月2日中午,也就是订婚的第2天,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带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高阳县某小区的14楼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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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结果遭到被害人的拒绝,被害人说结婚后再说。

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关系。

他们发生关系后,被害人情绪激动,拿出打火机要点燃卧室的柜子和窗帘,趁机逃出房间,通过步梯跑到13楼呼喊“救命”。

之后被害人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间内,席某某直接将被害人的手机没收,直到被害人回到家途中,被害人的母亲打电话来,席某某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

当天晚上,被害人报警。

经过警察的调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卧室窗帘贝拉下掉落,且有被烧过的痕迹,根据小区监控,被害人,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楼房内。

根据警察的询问,被害人曾经向席某某说过,反对婚前性行为,事后被害人向母亲哭诉。

事后,法院审理还查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席某某)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席某某)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

该事件,法院认为,虽然被害人收了彩礼,但二人并没有领结婚证,固席某某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以上便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席某某不顾被告人的反对,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还被告人逃走,又被席某某拉回房间内,并且还没收被害人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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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的答记者问,席某某被判强奸罪,一点也不冤枉,罪证充分,整个案件明了。

对于这个公告,网友们有些糊涂,比如这里:

事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沟通无效。

事情发生后,为什么是被害人的亲属想要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婚礼?还说为了减轻被告人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

在这里,被害人和被告人积极沟通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此外,被告人徐某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被害人的家属都主动提出彩礼可以后补,为什么被告人家属不同意,双方到底就什么协议协商无果呢。

有网友认为:可能被害人的亲属认为,反正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还不如双方家庭商量一下,让二位新人早点结婚。

有网友认为:是不是被害人又狮子大开口,提出更多彩礼和要求,这才让被告人家属不同意,以至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还有网友认为:是不是被告人家属觉得冤枉,压根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宁愿坐牢也不愿意娶这个女人呢?

所以他们到底沟通了什么呢?大家不妨大胆的猜测一下,也许弄清楚这个,就知道被告人到底冤不冤。

此外,还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被告人都已经去蹲大牢了,女方收男方的彩礼该不该退还?

有网友认为,强奸归强奸,女方收了人家的彩礼,人家已经蹲大牢,这笔彩礼钱就应该归还给男方。

还有网友认为,凭什么女方不能两者都要,一男方侵犯了女生,二违背妇女意志,就该蹲大牢,所以凭什么要还,这是女方该得的。

那么问题来了,女方到底该不该退还男方的10万彩礼和7.2克戒指呢?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