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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

近日,夏县公安局裴介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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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该所接110指令称:“自己在裴介镇裴介庄村,现有人拦住自己不让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12月14日,秦某(男,38岁,湖南省平江县人)在“运满满”货运平台接单,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秦某没有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到湖北境内时,便萌生将这车烟花爆竹私自变卖的想法,后通过一名山西籍男子向其介绍了运城客户后,秦某便将一车烟花爆竹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方。12月17日,宁夏买方找到秦某要货物,该秦便带领他们找到了运城客户,经过沟通,秦某退还了对方货款5万元,欲将货物全部装车拉走,被几名男子用车将货车堵住。

秦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秦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烟花爆竹予以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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