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数月,山西男子订婚后被告强奸一案再上热搜!

据新闻媒体报道,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进行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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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闻一经报道,在网上疯传,经过发酵,霸屏各大平台热搜榜,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瞬间炸锅了,都在评论区替被告人感到憋屈,为他的父母憋屈。

那么被告人究竟经历了什么呢?我认为要知道事情的真相,还得将事情倒推几个月,从他认识女方的时候说起。

据媒体报道,家住山西大同阳高县的52岁甄女士,儿子今年27岁,150斤,中专学历,干合同工,今年2月份通过当地婚介所认识了一名女子。

女子也是阳高县人,今年24岁,120斤,大专学历,曾经做过美容师,目前没有工作,家里六口人,她跟母亲一起生活,她三个哥哥跟父亲一起生活。

两人彼此对对方印象还不错,就开始了交往,谈起了恋爱。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一晃几个月时间过去了!

双方感情逐渐稳定,再加上也老大不小了,于是打算近期结婚。

甄女士和丈夫虽然是农民出身,但是靠着自己的勤劳,也积累了一些钱,早在2017年就为儿子全款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买房和装修共计花费了40多万,房本上写着儿子的名字,打算将来用作婚房。

女子得知这一消息后,深知这房子是婚前购置的,算婚前财产,于是就对男子软磨硬泡,让其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

这房子本就是男子父母购买的,他压根就做不了主,于是找母亲甄女士商量。甄女士经过再三考虑,决定让儿子先跟女子好好谈着,如果处得好结婚了,一年后就加上女方的名字。

据甄女士说,阳高县的彩礼一般是15.8万,16.8万,也有18.8万,20.8万的,他们诚意满满承诺给未来儿媳20万彩礼。

5月1日,男女双方举行订婚宴,在当地婚介所的监督见证下,男方将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戒指交给了女方,并约定,如结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万元彩礼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反悔,必须将戒指和10万元彩礼返给男方。同时男方承诺同意在两人结婚一年后,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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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约定这个协议有两个目的,一是维护女方的权益,给女方一定的物质保障,让其有安全感,一是防止出现骗婚的情况,如果谁违约,谁就要承担责任。

5月2日,女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回门宴,邀请了男方,一切进展得非常顺利。

当地下午,这对男女一路搂搂抱抱来到婚房,发生了关系。

结果啊,谁也没有想到,完事后女子开始闹情绪,冲出了房间,跑到了13层,男子见情形不对,也跟着冲了出来,将其连拽带拉到了14层,随后将其送回了家。

准丈母娘见女儿情绪不对,问明缘由后,将男子拉上了车:回去跟你家人商量一下,你们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该结婚发生的你也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说话算数,把结婚证领了,房本加上名字,卖完下一批猪就把后面的彩礼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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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话,男子开车回家找父母商量,期间准丈母娘又打来电话,询问男子跟家人商量好没有,并反问“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男子回答“嗯,是的!”准丈母娘继续反问“那你强暴我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男子回答“嗯,是的!”

5月3日上午,男子上班去了没有在家,女子大哥再次登门,要求房本上加上他妹妹的名字,并提前支付10万彩礼,不然就告男子强奸,男子父母以为对方只是说说罢了,并没有当真,因此拒绝了对方。

次日,女子就报了警,随后阳高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将男子带走。

男子父母得知消息后,匆匆赶到公安局,迫不得已写下保证书,同意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5月5日,女子见对方还没有在房本上加名字,认为男子父母压根没有诚意,就会开空头支票,于是坚决要起诉。

开庭前,法院希望两家可以商量调解,村支书于是找到甄女士一家,声称只要他们给女方赔礼道歉,女方一家就可以出具谅解书,这样就可以不庭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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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都只是男方一家的一家之言,可信度有多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想借这个事例告诉大家的是,人这一生,有个贴心的伴侣固然重要,但是咱谈恋爱,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对方的性格、人品,否则万一交错了,不但会心累,还可能遭遇无妄之灾,直接把你拖入深渊。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