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共9个案件,其中涉及固始县2家,市辖区1家,浉河区1家,息县1家,商城县1家,光山县1家,罗山县1家,潢川县1家,查处和整改情况现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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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