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房地产以后没烂尾了!

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

引入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

这条够消息绝对劲爆。银行管不了,那就政府管,开发商想挪用基本不可能了。

其实,为什么要搞预售呢?建好再卖,按质论价,免得事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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