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2500万的林女士怒斥深圳丹邦科技刘萍:你们承诺出租2栋楼给我,我才付的房租,不要再狡辩什么借款纠纷。
12月1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林女士被深圳丹邦科技公司以出租2栋楼为由,骗取了2000万元房租,而又不交楼又不退款的报道后,针对深圳丹邦科技公司谢凡的说法,林女士认为谢凡在撒谎,当天去丹邦公司谈判时,谢凡也在场,并且林女士认为,从开始签约,丹邦刘萍和谢凡的目的就是想非法占有毛女士的2000万房租款。
理由如下:(一)丹邦公司隐瞒了他们跟原来的租客天翔劳务派遣公司已经续租的事实,其次还有大量的借款的事实,这样丹邦公司客观上不可能在2022年6月30日如期交楼。(二)如果丹邦公司真打算交楼,而且确实跟天翔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完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收楼,比如停水停电等多种方式,可丹邦公司主观上并没有这么做,说明丹邦公司主观上根本没有打算交楼,只是想非法占有林女士的2000万房租款。(三)更为蹊跷的是,2022年4月26日,林女士交完所有的房租款2000万后,天翔公司就突然开始大规模的装修,拉进来大量的水泥沙子和瓷砖等,而且用木板把所有的外墙全部围了个水泄不通,这说明丹邦科技刘萍一收到2000万房租款,立即通知了天翔公司,“钱骗到手了,你们可以装修了。”(有大量的视频为证据)。而丹邦公司采取的态度就是“刘萍立即拉黑了林女士的手机。”,而谢凡让林女士去找刘萍,互相推卸责任。2022年5月份刘萍依然是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这进一步证明,刘萍谢凡等人根本没有打算交楼。“完全是诈骗。”(四)谢凡把不交楼的责任现在推给了新的股东,“新股东只不过是刘萍的傀儡罢了,刘萍做为当时最大的股东,也是实控人,又找了一个新的理由来拒绝交楼”。“我见过很多无赖,但是没有见过刘萍谢凡这么无赖的,他们属于无赖的天花板。”(五)《补充协议》里,因为当时谢凡说,如果交不了楼,他们会立即还我们的钱,这算是一种补救措施,“但谢凡说,房租2000万如果交不了楼,要退款也必须要给一段时间,至少1个月也就是7月30日,而且作为违约责任,他们愿意按照3分的利息支付给我们作为补偿。只是约定了利息的支付时间,并非同意转成借款。”林女士说,她有当时签补充协议的所有录音,都可以证明,她们并不是借款给丹邦公司。而且事后,丹邦公司快递给她们《借款确认书》后,他们也回复了,要求继续交楼,拒绝变成借款的回函。
“新股东有什么权利拒绝交楼,我们是跟丹邦公司签约,不管是新股东还是老股东必须按期交楼,这不是丹邦公司诈骗的理由。”林女士说,如果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以此抵赖自己应付的责任,那么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完全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
至于借款时,丹邦公司谢凡说,林女士都知道丹邦公司当时的2套担保住宅已经抵押给别的公司的事情,林女士说,丹邦公司可以提供知情的证据,为什么拿不出来呢?
为什么新股东不把这2栋楼按照合同交付给林女士呢?据林女士说,因为刘萍拉黑了她,她曾多次找到新股东--深圳市浩石投资公司的几个股东沟通,其中一位股东周XX说,因为天翔公司给的租金高,所以他们又跟天翔签约了。
周X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他说林女士报案后,谢凡找他让他给这些银行流水盖章。“我们认为至少有2笔款60万元都是转给了刘萍实控的公司-----深圳东邦公司,刘萍虚构了借款的名义。同时又以给自己报销为由头转走了38万元。这些都不是公司经营,属于刘萍私自占为己有,这应该构成了诈骗罪。”(有录音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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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控股的东邦科技有限公司

(仅仅500万的借款,就有近100万都转给了刘萍自己,这足以证明刘萍谢凡等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成立,构成了诈骗罪)。林女士从谢X提供给法院的500万的流水里恰好证明了周X所说的属实,而且在林女士付完款的4月27日,谢凡还取走了50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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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2000万,谢凡就以报销和还款等名义转给了刘萍和刘萍控制……

文字解说上图(收到2000万,谢凡就以报销和还款等名义转给了刘萍和刘萍控制的东邦公司。并且谢凡自己还取走了50000元)

林女士说,她起诉500万借款后,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2日出了民事裁定书,以此案涉嫌经济犯罪为由,移送公安侦查,对此法院裁定丹邦刘萍等人不服,又上诉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了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