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水,是生态之基

江河湖泊作为重要的水体形态

就像众多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地球上

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产生着巨大影响

其承载的生态系统

既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栖息地

也调节着局地的小微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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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青衣江、大渡河、天全河、荥经河、周公河、宝兴河、汉源湖、百丈湖、清漪湖等水体,对于城市空间布局、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具有重要的生态作用和价值。

水以润城、水以美城、水以兴城。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为美丽四川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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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中院与成都、遂宁、广元、凉山、攀枝、成铁等中院共同发布“城市水体司法保护倡议”。

近年来,雅安法院始终围绕七个“坚持”,不断加强我市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以环境司法之力,守护“青绿雅州”之美。

一起来看

坚持两山理念,践行国之大者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助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精准发力,促进系统治理

加强人居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系统治理和一体保护,实现“水清、岸绿、城美、物丰”。深入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长江“十年禁渔”,依法惩处电捕鱼、水污染、盗采河沙等涉水犯罪行为,保护流域生态安全。加强流域区域一体化保护研究,深化“司法+科研”的岷江流域司法协作,实现岷江流域裁判尺度统一、系统科学修复。

坚持跨部门联动,强化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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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建城市水体多元共治新格局。深化两法衔接,与市检察、司法、水利、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办案链条保护市域河湖安全。

坚持最严法治,守牢生态红线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污染、围填、占用湖泊、湿地等犯罪。

坚持恢复性司法,创新修复模式

积极适用劳务代偿、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以绿为笔赋予生态保护“新”含义。

坚持服务大局,护航产业发展

依法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服务保障人居环境改善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提高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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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的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湖泊、湿地等水体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