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被罚款9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查,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4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年产10万吨白酒生产线暨酒文化旅游技改项目(一期)于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9日期间处于生产状态,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年产10万吨白酒生产线暨酒文化旅游技改项目(一期)于2021年9月投产至今,配套的环保设施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9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该企业在2023年,被相关执法部门作出的第四次罚款,此前的三次罚款分别是,2023年8月21日,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被山西省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罚款两万元;2023年4月18日,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要求补缴印花税125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6770.1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20885.06元;2023年2月8日,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因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期间,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响应措施,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依据《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行政罚款30000元。记者注意到该企业在违法用地问题上,也是屡屡出现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据吕梁发布,7月20日,市长张广勇深入交城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就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行现场办公。他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耕地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推动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违规违法用地整改,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抓手,采取拆除、处罚、问责等措施,从严从快推动处置,切实保护耕地资源;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加强配合,确保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督察执法,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把违规违法用地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简称“庞泉酒庄”)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金3亿元,注册地位于吕梁市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华鑫科技园(一照多址),法定代表人为苗小岗,总部位于上海杨浦万硕大厦,业务布局白酒生产制造、销售、文旅、进出口贸易、白酒投资并购及创新科技等多领域,是一家产业模式多元化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