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在官网公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通知》提到,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

据了解,2021年底,国家明确各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统一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并要求尚未规范到位的省市要逐步规范到位。近期,广东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下限作了相应工作部署。根据省工作部署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启动了此次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工作。

其中,《通知》的第一条明确,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2年省全口径社平工资8807元的40%,即3523元/月(注: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同步调整至3523元/月)。

第二条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深圳市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同时期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具体数值按广东省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

此次调整对于参保人有何影响?对此,深圳市人社局解读称,如果参保人当前缴费工资高于调整后缴费基数下限的,参保人缴费支出不会增加,反之,如果当前缴费工资低于调整后缴费基数下限的,参保人缴费支出会增加,因每个人当前缴费工资与调整后缴费基数下限的差距不同,增加的金额会有所差异。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职工本人历年的平均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等因素正相关,平均缴费工资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多。提高缴费工资基数虽然对职工当期收入有一定影响,但也会增加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能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有颐养更有质量。

在业内人士看到,自2024年7月1日起,深圳市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同时期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按照现在的标准应该不会低于4200元,社保优势差距在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