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骆玉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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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林(资料图)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消息,

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 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 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玉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玉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