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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现将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一、征收工程名称

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

二、征收范围

东至升仙桥南小街,南至虹桥西街,西至民政局东围墙,北至迎春路沿街楼房南侧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泰海征告〔2023〕19号)。

四、签约期限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房屋征收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征收工程指挥部

接待地点:海陵区乌巷13号

联系电话:13775700828

八、监督举报电话:80606881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