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撒谎逃避执行,一番智斗后,最终迫于惩戒措施压力,张某某履行了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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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韩某某和被申请人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由张某某承担支付韩某某投资款441090元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2023年10月1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情形下,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依法依规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

12月11日早上,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身在家中却谎称人在外地,故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其住所,并将其堵在家中后,依法传唤至法院。

由于张某某这种故意欺骗法院、逃避债务、躲避执行的行为,为此,执行干警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惩戒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某立即凑齐案款462663元一次性转入申请人韩某某账户,本案顺利执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执行人为逃避、躲避执行花样层出不穷,认为自己耍小聪明就能逃脱法律制裁,这样的想法必然不会得逞,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势措施都不会因此缺席,更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这里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花招”在执行利剑面前都无济于事,依法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来源:城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