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傅斯年助胡適清理北大法律系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西南联合大学之战时组合结束,三校即将复员回归平津。时任北大校长之蒋梦麟因担任行政院秘书长,依大学组织法“校长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规定,北大须选任新校长。蒋介石本来期望傅斯年出任。作为五四时代的北大学生领袖以及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之创所主任和学术翘楚,傅斯年出长北大也是当之无愧。但他却坚辞不就,诚恳推荐早已卸任驻美大使,时滞留美国的胡适,认为那才是众望所归的最佳人选。政府接受了他的请求,发布胡适校长任命,考虑到胡适一时难以回国,故同时任命傅斯年为代理校长。
这个代理校长也殊非易易,甚至可谓受命于危难。抗战胜利带来的喜悦持续不多时日,内战烽火已起。国内交通混乱,在昆明归心似箭的师生们情绪渐趋失控,中共地下活动不断,反抗国民政府的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另一方面,在北平故园,北大还面临着一个日据时期的“伪北大”教员的处置问题。用傅斯年给夫人信中的话说:“北京大学可以说两头着火”,不过他决心双管齐下,在胡适上任前,为他打下一片好天地。“实在说这样局面之下,胡先生办远不如我,我在这几月给他打平天下,他好办下去。”(致俞大綵,一九四七年一月七日)说自己胜过胡适,主要是担心胡适脸皮太薄,顾忌过多,下不得狠手。
在具有强烈民族气节的傅斯年看来,那些留在北平并且受聘担任“伪北大”教职者都是汉奸,必须驱逐出复员之后的北大,尤其是那些积极附逆甚至担任要职的,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其中就包括他读北大时的老师周作人,语言和古物专家容庚,以及日本投降时的在任校长鲍鉴清。这位外号“傅大炮”的代理校长直言不讳地指出,让这些人继续任教于北大,名节沦丧者却为人师表,对学生的影响和对北大声誉的损害都是极其严重的。为了“让北大保持一个干干净净的身子”,对“伪北大”的每一个教师都绝不心慈手软。这种决绝的态度让一些说情者——例如他的老同学俞平伯——望而却步,并导致了周作人、容庚等人对他的终生记恨。
台湾大学纪念傅斯年诞辰120周年展览海报
当然,“伪北大”事项之外,真北大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法学院尤其是法律系的师资匮乏等事项的解决也颇令傅斯年以及胡适费尽心力。在阅读《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国社科院近史所民国史组编,中华书局一九七九)过程中,我特别留意通信中涉及北大法律系的一些信息,尤其是私人通信中那些较为直率的说法。组成联大的三所大学中,只有北大原本就设有法律系,故其他院系往往为三校联合,但法律系却是北大独此一家。傅斯年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七日写一长信给胡适,报告北大情形,其中梳理各院系现有师资情况,说到当时由法律、政治和经济三系组成的法学院:“法学院最糟,政治系不成样子,经济空虚,法律则几都是律师。”又说:“法科方面,原来竟是一塌糊涂。恐非先生(引按:指胡适)自下手不可。枚荪(引按:周炳琳字枚荪,时任法学院院长)无请教员之能力,今日更甚于昔。端升(引按:钱端升)则从不以北大事为意。”
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语言学家罗常培致信胡适,对法律系的情形也颇多忧虑:“法学院法律系最差,蒋先生(引按:指蒋梦麟)因在长沙时日本派的人不肯合作,决改变作风,注重法学。可是老朋友燕树棠本身已感过时,所请的助手如张健(留比)、李某(留德,天津人)、芮沐(现在美)均太不像样,非彻底整顿不可。”此信中提到的燕树棠是耶鲁法学博士出身,早在1926年就是国立京师大学校法律教授。不过在几封相关书信中,燕树棠与法学院院长周炳琳之间的不睦溢于言表。罗常培极为贬低的几位教师,留学比利时的张健也许是章剑之误。章剑是安徽人,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硕士,法国里昂大学法学博士。一九四六年西南联大师生回忆录结集为《联大八年》一书,其中有对一百零二位教授的素描式短评,对章剑的描述可能是最负面的。李某或是李士彤?芮沐是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一位高寿学者,我一九九五年来北大任教后还多次见到他。芮沐先生于二〇一一年逝世,享年一百零三岁。
随着胡适一九四六年回国就职校长,人事方面的纷争愈发显现。七月九日,法学院院长周炳琳致函胡适,流露请辞的意向,同时也表达了对燕树棠的不满,并且透露傅斯年不欲免燕之法律系主任职的意向。八月一日又写信重申前议,看起来,周对燕树棠之不满已经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了。此后,八月十九日胡适回覆了周炳琳一信,可惜该信不见于前述选本,根据周炳琳八月二十九日给胡适的回信看,胡适原则上答应若有适当人选,可以同意周辞去院长职务。关于法律系主任易人事,周除了跟胡适再次表达了对傅斯年不假商讨,遽施否决的怒气,并推荐戴修瓒为法律系主任人选。戴修瓒系日本中央大学毕业生,著名民法学家,曾在一九二〇年代任北大法律系主任。后来的情况是,燕树棠虽然得到傅斯年的力挺,但似乎已经兴味索然,最终还是辞职并离开北大,转任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戴修瓒也没有接手,主任暂由周炳琳兼任,到一九四八年四月起,冀贡泉先生——他是胡适亲自邀请加盟北大的法学家——出任系主任,直到解放军进入北京城(参看李贵连等编《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〇四,页一九六)。
回头再说傅斯年驱逐“伪北大”教授事,这一次“傅大炮”的轰击目标是法律系资深教授刘志敭,而且是在他已经不再担任代理校长之后。这刘志敭是江苏武进(常州)人,生于一八八六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回国后曾担任北京法政专校教务主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一九二三年升大理院推事,后担任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推事,并历任北平大学、成都大学以及清华大学法学教授,一九三五年起担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是颇具影响力的民法学家。一九三一-一九三五年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与北大合作聘任研究教授,全校共聘二十五人,刘志敭是法律系惟一入选者(章清:《“胡适派学人群”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上海三联书店二〇一五,页三二一)。但是,北大南迁时他留在了北平,除了担任“伪北大”法律系教授之外,还积极参与日伪组织“新民会”的活动,以至于抗战结束后被逮捕并判决短期徒刑。一九四七年刑满后,他请托周炳琳向胡适校长说情,希望回北大重执教鞭。胡适以为不妥,周炳琳则极力主张延聘,并称责任由他负担。傅斯年获悉消息,大为光火,虽然即将赴美治病,但还是于六月十九日急忙给周炳琳修书一封,言辞之激烈,可谓夹枪带棒,火力全开:
刘已判刑,即出来,仍在停止公权中,其罪是汉奸,不是政治犯。兄办法科,不可如此“尚法而无法”。刘之罪不止于伪参事,且是新民会人,此不可推为强迫,无此难逃者也。……即以学问论,刘之学问何在,实不给人以convincing argument……这样人,又参加了伪官,参加了新民会(尤其末一节),法学院更不应该做这样一个榜样。弟前年至去年之经历,觉得吾兄之任性(只有自己的观点,决不考虑其他人的观点),专制,与兄之主张完全不合。现在北大的局面,尤其是适之先生在那里受苦,兄比任何人负责都多。兄当积极赞助适之先生,不当出这些怪事。我们三十年的老朋友,临别赠此一言,乞兄万万考虑,枚荪兄,你万万不该如此的。我虽到国外,心实在北大之名誉、进步,兼以老友之故,故冒犯作此一言。(引按: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这里已经不仅是对刘志敭的激烈评价了,还连带着对周炳琳不假辞色的严厉指责。不过,跟周作人和容庚的命运不同,傅斯年驱逐刘志敭的努力并没有成功。查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〇年北大法律系课程表,刘志敭仍然担任着专业必修课的讲授,课程名称显示了江山易帜的特色——《新民法原理》(见李贵连,前揭,页二〇九,二一一),而此时的傅斯年已经受国民政府之命,成为台湾大学校长。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台湾省议会质询现场,“傅大炮”遭遇到了有“郭大炮”之称的议员郭国基就台大行政事务的激烈质询,当场因脑溢血发作猝死,年仅五十五岁。而在北京的刘志敭,则是在第二年里参加北大举办的镇反动员大会后,当天晚上心脏病发作,倏然而逝,得寿六十五。
贰、贝卡利亚著作首个汉译本译者
在当今汉语学界尤其是法学界,十八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贝卡利亚的经典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已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了,这要感谢黄风教授依据意大利原文的翻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一九九三,“外国法律文库”之一;台湾大学李茂生教授翻译的《犯罪与刑罚》同年由台湾协志工业丛书出版公司出版,二〇〇七年二版)。但是,贝卡利亚的这本篇幅不大的书最早是何时,由何人引入中国的?长期以来,未见有相关的研究,不免遗憾。
最近偶读《胡适日记》,发现了跟此有关的记载。民国十七年(一九二八)七月十一日,日记写胡适在上海跟李叔明一道去访问一位意大利人:“Z. Volpicelli(佛弼执礼)先生。他今年七十二岁了,在中国四十七年,他的体魄极强健,每日早起做腹部运动一二百次。”接下来记录了佛弼执礼转述有关辜鸿铭的一些轶事,例如辜鸿铭的生母很可能是马来人,他服务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时与之激烈冲突事,还说辜氏年轻时思想激进,但越老越保守等。
首次见面,宾主之间似乎谈得很投缘,第二天的日记就留下了佛弼执礼回访的记录。佛氏带来了几件东西给胡适看:
1)是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他译的一册《酷刑逼供论》,自序署名佛弼执礼。
2)是孙中山一九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给他的一封英文信。
3)是辜鸿铭的一首英文诗,为吊德国领事Budler作的。
4)是他在一八九六年作的小册子Chinese Phonology。
关于佛氏翻译的那本书,胡适写道:
《酷刑逼供论》为意大利碧嘉理娅侯爵Cesare Beccaria-Bonesana(一七三五-一七九四)的名著《罪与罚》Dei Delitti e delle Pene(一七六四)之一篇。其书在十八世纪很有影响,出版后十八个月内凡印六版。一七六六年,Morellet译为法文,Voltaire为作笺释。一七六八年,译成英文。《大英百科全书》说:“欧洲主要国的许多刑法改革,都可以追溯到Beccaria的影响。”
胡适还摘录了佛氏序里的话:“……华人之阅是编者,肯细心披览,绎其意义,吾知其必继日本的改良,将酷刑逼供之法立刻删除也。环球内有教化之邦,用此法者,只中华一国而已。”并称赞佛氏:“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故提倡此事甚力。他对于中国今日的到处乱杀人,十分愤慨。”
Z. Volpicelli(佛弼执礼),1856-1936
佛弼执礼自己的汉名取字已经十分独特,他将Beccaria这姓氏翻译得也别出心裁:碧嘉理娅,其中偏爱使用女性化的字眼,不知是否因这个意大利词本身属于阴性?
胡适在日记里对于贝卡利亚在近代刑法变革的深刻影响有很大的肯定,其中引用了伏尔泰笺释原著的事实,令人想起伏尔泰本人的评价:“《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当我阅读她时真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消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残存的野蛮内容。”
查有关佛弼执礼的文献,看到《历史教学》二〇二〇年第二期上发表了孙车龙的论文:“近代中意交流格局下的人物图景:佛弼执礼的在华行迹与《酷刑逼供论》译介”,据此文,佛弼执礼意大利文全名Eugenio Zanoni Volpicelli,一八五六年生于那不勒斯,长于语言学。一八八一-一八九九年在大清海关工作,相继在北京、厦门、广州、上海、烟台等海关任职。工作之余,撰写了《中国音韵学》一书。甲午战后,他收集史料,编成The China-Japan War(《中日战争》)一书。一八九九年他进入意大利在华外交系统服务凡二十年,担任多地领事、总领事,外交成就之外,又曾将大清外交官薛福成的意大利日记翻译为意大利文发表,而贝卡利亚著作的翻译则是在光绪三十年(一九〇四),自序作于十二月,当是西历一九〇五年初了。一九三三年起佛氏移居日本长崎,一九三六年十月病逝,享年八十,安葬于长崎外国人公墓。
另外,我还查到了意大利历史学家和作家安杰洛·帕拉蒂科(Angelo Paratico)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在亚洲学会香港分会以佛弼执礼为主题的一篇演讲,对在意大利也长久埋没的佛氏生平和事迹有更详细的介绍( Eugenio Zanoni Volpicelli - An Italian Sir Edmund Backhouse? - Gingko Edizioni)。一八九九年起,佛弼执礼受命出任意大利驻香港、澳门和广州总领事,在此后二十年的外交生涯中,他是意大利公认且罕有的中国事务专家,几乎每个踏上中国土地的意大利人都谦逊地聆听他关于中国的观察与知识。在义和团运动兴起的时候,他与李鸿章有过一次重要的会见,成为清廷收回对意大利宣战令的一个背后因素。日俄战争期间,在一艘意大利巡洋舰上,佛氏曾协助救助了俄国沉没的战舰“瓦良格号”上的船员。到了辛亥革命,他又与孙中山建立了友好关系,他冒着生命危险多方斡旋,力图避免内战的发生,得到了孙中山和广东军政府的感激,他展示给胡适的那封孙中山来信正是就此表达对他赞许和感谢的信函。一件比较奇特的事,他从事外交工作之馀,又在香港大学就读医学专业,以妇产科毕业,很难解释,六十岁的佛氏何以选择这个专业就读。
饶有兴味的是,帕拉蒂科特别告诉听众,也许因为他正在把但丁的《神曲》译为中文,佛弼执礼对于佛教尤其是其中的天堂和来世学说有了浓厚的兴趣,佛教与《神曲》之间在佛氏那里发生了一种关联——他的名字“佛弼执礼”变得别有意趣了。卸下外交重任后,佛氏热衷于游历中国各地的著名佛教寺庙,与许多高僧大德交流。正是在宁波、舟山一带寺庙中发现了日本僧侣的踪迹,他决意亲自到日本对于佛教来世学说在传播情况做实地考察。一九二〇年他从上海到长崎,到一九三三年索性在长崎定居,遍访宫岛、大阪、京都等地的寺庙,并在京都发现了一部日本僧侣Doken(道显?)写于公元九三四年的一部作品,描述了他在天堂和地狱旅行的见闻,另外,还目睹了著名画家藤原信实读过道元作品后的一幅描绘天堂和地狱情景的绘画长卷。他特别点出藤原信实的卒年——公元一二六五年,那正是但丁诞生的年份。他在暗示但丁乃是信实远在意大利的转世新生么?
至于佛弼执礼的《论犯罪与刑罚》选译本,他选取的应是原著专门论述刑讯逼供之弊害的第十二章,书名《酷刑逼供论》也很贴切。有兴趣和条件的学者,不妨取意大利原文与佛氏译本和黄风及李茂生译本加以对照,从而显示二十世纪初年法律话语的形态,以及近百年后法律话语的变迁,并唤起学界对佛弼执礼这位第一次把贝卡利亚学说引入中国的文化先驱的关注。
附记:关于佛弼执礼将薛福成意大利游记翻译为意大利文一事,白佐良、马西尼在他们的《意大利与中国》(萧晓玲、白玉崑译,商务印书馆二〇〇二年版)一书中有所讨论,见该书页二五五-二五九;另,页二八一起,又有关于佛弼执礼对康有为的意大利观感的评论。佛弼执礼的大名该书译为“武尔披齐”,作者称其为“意大利一位有才华的汉学家和外交家”。
叁、胡适与京都学派
最近看到欧阳哲生教授的一篇关于胡适与日本学界关系的论文:“新文化的异域回响——胡适及其著作在日本”(《中国文化》二〇一六年秋季号),其中有这样的话:
胡适在《章实斋先生年谱》的自序中非常诚实地承认内藤虎次郎的《章实斋先生年谱》对他的启发,并提到了青木正儿给予他的帮助:
我做《章实斋年谱》的动机,起于民国九年冬天读日本内藤虎次郎编的《章实斋先生年谱》(《支那学》卷一,第三至四号)。
最可使我惭愧的,是第一次作《章实斋年谱》的乃是一位外国的学者。我读了内藤先生作的《年谱》,知道他藏有一部钞本《章氏遗书》十八册,又承我的朋友青木正儿先生替我把这部《遗书》的目録全钞了寄来。那时我本想设法借钞这部《遗书》,忽然听说浙江图书馆已把一部钞本的《章氏遗书》排印出来了。我把这部《遗书》读完之后,知道内藤先生用的年谱材料大概都在书里面,我就随时在《内藤谱》上注出每条的出处。有时偶然校出《内藤谱》的遗漏处,或错误处。我也随手注在上面。我那时不过想做一部《内藤谱》的“疏证”。后来我又在别处找出一些材料,我也附记在一处。批注太多了,原书竟写不下了,我不得不想一个法子,另作一本新年谱。这便是我作这部年谱的缘起。
有趣的是,胡适的《章实斋先生年谱》出版后,内藤虎次郎在《支那学》第二卷第九号又发表了书评《读胡适之君新着〈章实斋年谱〉》(《胡适之君の新着〈章实斋年谱〉を读む》)一文,对胡适的新着《章实斋先生年谱》作了推介。需要说明的是,青木正儿于一九一一年毕业于京都帝国大学,是京都大学文学部支那文学科第一期学生,经他介绍的狩野直喜、内藤虎次郎是京都学派的早期代表性人物,胡适与他们的结交,实际上是与京都学派建立友谊。
上文对于理解胡适与京都学派之间的关系很有价值。我对于这两者之间关系的兴趣来自胡颂平先生的一个判断,在台湾联经出版公司二〇一五年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补编》一九六一年四月十六日项下,有编者补记,说:“其实‘支那学’的中心人物内藤湖南,当年是受了先生(引按:指胡适)的影响很大;那时年轻一辈如神田、青木等人,现在也有六十多岁了,都是早已成名了。这‘支那学’一派完全受了先生的影响。”(页四〇九)
我对此很怀疑,内藤(一八六六年生)是比胡适(一八九一年生)辈分高一代的人物,早在胡适尚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内藤作为京都学派扛鼎人物,已经发表了其最重要的学说,包括“唐宋变革论”等。虽然通过青木正儿这个途径,他对新文化运动一些基本主张并不陌生,但从内藤湖南的生平资料中,除了评论过胡适的《章实斋年谱》之外,很少有表明胡适其他著作曾经过眼的直接证据。
秋田县内藤湖南祖居塑像(老鹤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内藤湖南对于胡适、陈独秀、吴虞等所发起的新文化运动表达过相当严厉的批评。他的《新支那论》(一九二四)第六章标题可谓旗帜鲜明——“支那的文化问题:新人改革论的无价值”,其中有言:
支那最近由所谓新人实行新文化运动,或显现为旧道德的破坏论,或显现为文学革命。旧道德的破坏论主要在于破坏儒教,其论者之中,或者有人要采用新从西方引进的个人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等,或者有人要采用陈旧的墨子和老子的主义等,这些人的议论都忘记了历史的价值。儒教将支那陷入今日的积衰积弱,这样的议论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事实。然而,尽管有那些弊害,长时期来支那的道德由儒教而得以维持一事,也是必有其原因的。……支那人自不待言,最近屡屡为支那的新人所倾倒的日本人等,如果不注意支那人的逻辑上的严重缺陷,不真正从根本上论断儒教的价值,其轻率的结论也可能对日本的现代思想造成坏的影响。(转引自陶德民:“关于张尔田的信函及《临江仙》词”,载钱婉约、陶德民编著:《内藤湖南汉诗酬唱墨迹辑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二〇一六,页二三三。引文中作者提到中国均使用当时流行的“支那”一名,陶译文多改为“中国”。为还原原貌,我还是恢复“支那”之名。)
湖南的这种喜旧厌新之偏好也是当时京都学派中坚人物的共同倾向,醉心于乾嘉学派以及中国传统儒学的内藤湖南、狩野直喜及其同道们对于西洋留学归来的中国激进反传统学人颇为抵触。致力于现代中国文学研究的知名学者丸山昇回顾那个时代京都学派的风气:
厌恶“新的中国”,小岛祐马最后的这一句话,明确表达了一种倾向,这不只是狩野直喜个人,是支那学全体的倾向。他们大多对“新的中国”即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尤其是对文学革命以后的新文化没有表示出关心和兴趣,其理由很复杂。因为他们继承了在学术上相当成熟度的考证学传统,他们批判东京“汉学”,此外中国新文化的倾向于粗糙、不成熟,使他们难于接受。他们与暂时流亡到京都的清朝遗臣罗振玉、王国维亲密交往,支那学派在情感上也存在着反对现代中国的方面。(丸山昇:“日本的中国研究”,载《樱美林大学中国文学科纪要》第二四号,一九九九年三月。转引自张哲俊:《吉川幸次郎研究》,中华书局二〇〇四,页三三)
丸山昇这段话里说京都支那学人“大多”不喜欢新文化运动,这个限定很重要,因为其中的异见者也渐露头角,湖南对于中国激进思想对日本学界发生影响的担心并非无的放矢。京都大学内部就有令他忧虑的现象,湖南的弟子辈,年轻的学者青木正儿就对中国的新思潮新人物满怀热情。青木跟中国学界交往密切,正主持编辑《支那学》——从前述可知,这是湖南也常发表文章的一份重要刊物。如胡适所说,他获得京都学派动向与信息的主要途径正是青木,同样的,京都学派获取有关新文化运动动态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青木。在一九二〇年创刊的《支那学》上前三期连载青木的长篇文章“以胡适为中心兴起的文学革命”,对于以北大教授为主体的新文化运动做了十分系统而热情的介绍。不仅如此,青木还对号称“只手打倒孔家店”的思想界英雄人物吴虞的“儒教破坏论”备极赞赏,甚至在湖南出版《新支那论》的同年专程到北京拜访吴虞,可谓声气相投,据当时就读于京都大学的吉川幸次郎的回忆:
青木先生最反对儒学,所以对中国民国初年的文学革命十分地推崇,并写了介绍文学革命的论文,登在《支那学》杂志上。这杂志送到北京,被当时攻击孔子的急先锋吴虞看到,说日本竟也有这样的人呀,对青木先生十分佩服,并送给青木好几册《吴虞文录》,青木又在《支那学》上发表“读《吴虞文录》”之文。(吉川幸次郎:《我的留学记》,钱婉约译,光明日报出版社一九九九年,页二三)
对此,我们不难想象内藤湖南以及狩野直喜等老辈学者摇头叹气、不以为然的表情。
青木对新文化运动的态度也许跟他对于中国俗文学的学术兴趣有关,同时也代表着日本汉学逐渐关注中国晚近学者与学术的新趋向。就胡适而论,青木的介绍文章之后,今关天彭又将胡适关于禅宗研究的多篇著作翻译为日文,取名《支那禅学之变迁》,出版于昭和十一年(1936)。热衷研究唐诗的吉川幸次郎也将胡适的《四十自述》译为日文出版(我购得该书两个版本,一是创元社一九四〇年三月版,一是养德社一九四六年十二月版,译者对于创元社版本略作修订,并易名为《胡适自传》。创元社版推出之时,胡适正在驻美大使任上,译者序也专门指出这一点)。据胡适一九五〇年十一月十七日记,当天,时任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Gest Library)负责人的胡适接待京都大学教授兼图书馆馆长泉井久之助来访:
我陪他约略看看Gest藏书,后来才对他说我认识京都大学的一些人,他问起我的名字,大惊讶,说,他少年时代就听说过我的姓名了,不意在此相会。他说起他是吉川幸次郎的朋友,曾读吉川译的我的著作两种(其一是《四十自述》,其一为选录)。
可以作为胡适在日本影响力的一个例证。遗憾的是,我一直没有查到胡适日记里提到的吉川翻译胡适著作“选录”的出版信息,或许指的是近藤春雄从《胡适文存》中选译多篇文章合为一集于一九四八年刊行,书名为《胡适:文化革命抄》,那本书的校阅者和推荐人正是吉川幸次郎。
肆、老友林行规
关于法学家和著名律师林行规,俞江教授在《近代中国的法律与学术》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〇八)附录“清末至民国法学家人名简录”中有介绍:
林行规(一八八五-?),字斐成,浙江鄞县人。英国伦敦大学法学士。历任大理院推事,法律编查会编查员,北京大学法科学长(一九一四年一月至一九一六年二月),北京政府司法部民事司司长(一九一五),司法部民治司司长,司法部司法讲习所教员,调查治外法权委员会专门委员(一九一六)。后为执业律师。
在阅读胡适日记时,我注意到胡林之间多有来往,交情非浅。林行规在北京西山购下秀峰寺旧址,植树成林,并建筑别墅鹫峰山庄,曾邀请胡适、丁文江等在山中避暑休养,留下了可爱的诗篇。北京最初设立地质馆和地震台,林行规慷慨捐赠土地和馆舍,如今入门处树立着他的塑像,基座有陈宗蕃撰文、马衡书丹的林行规墓碑碑文,其中列举林氏事迹,包括曾代理北大法文教授梁宗岱原配何瑞琼之婚姻诉讼事(碑文中隐去事主名字,仅以“梁某”代之),实则正是胡适亲自出面邀请,林行规才有了代理何瑞琼出庭的经历。
林行规,1882-1944(老鹤摄)
遗憾的是,除了代理何瑞琼诉梁宗岱婚姻纠纷案以及担任过北平律师协会会长职务之外,林行规在法律教育和司法实务方面的事迹在历史上留下踪迹甚少。只是在胡适相关文献里可以看到两个人之间过从的一些记录。例如丁文江逝世后,胡适曾到林家看丁文江遗嘱的副本。一九三三年六月,胡适对吴经熊起草的宪法草案不满,曾向孙科提名林行规、董康和孟森三人为宪法顾问,看得出胡适对林行规的推重。一九三八年三月三十日,正在美国从事民间外交的胡适在首都华盛顿遇到来美的林行规,北大同事和老友异国相见,一段时间里两人常朝夕相处,交谈甚多。四月九日两人谈话还涉及到民初的两起大案,即王治馨案和陈锦涛案。关于王治馨案,林行规认为“证据实不充分而即日宣判死刑,姜桂题、张勋、江朝宗诸人都不平,径入总统府谒老袁,老袁不见他们,他们都留府内宿;而董康从旁门入见,呈判状,老袁即批即日执行,派罗文幹监刑。”胡在日记里感叹:“王治馨一案如此!”并记下林行规的话:他“从此看不起董康。”关于陈锦涛案,林行规告诉胡适说这是安福系作成的圈套,“斐成曾为陈研究案情,故知其底细。”对于关注司法制度的胡适而言,这类秘闻也是弥足珍贵的了。
四月十八日,胡适又和林行规一起,搭乘胡适在康奈尔的老同学和终生朋友雷吉曼(Harold Riegelman)律师的座驾来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拜访了州宪法会议主席克兰法官(Judge Frederick Crane)和州长莱曼(Governor Lehman)之后,当晚他们又旁听宪法会议。次日同乘火车到纽约。到四月二十五日,林行规转赴欧洲,胡适日记写了对老友离去怅然若失的话:
极感觉孤寂。斐成先生住此地,我们常见面,常谈天,给了我不少快乐。他今早走了,故我今天甚感难过。晚饭时,独自走出门,寻到他和我同吃饭的“俄国熊”小馆子,独自吃饭,真不好受。
孤单客子最无聊,
独访俄熊吃剑烧。
急皷哀弦灯影里,
无人会得我心焦。
两人再次见面是在伦敦。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胡适日记记载,当日他得孔祥熙电报,请求胡适接受驻美大使一职:“介公及弟甚愿借重长才,大使一职,拟由吾兄见屈。”胡适接到此电,记下林行规的意见:“与林斐成兄谈,他力劝我莫辞。”不过,胡适仍然犹豫不决,甚至起草了推却的电稿(“廿馀年疏懒已惯,绝不能任此外交要职”),但次日与林行规相商,“林斐成兄见此电稿,大不以为然,他不赞成我此时推却此事。”林行规的规劝,加上其他几位朋友力挺,胡适当天晚上终于下定决心,索性“伸头一刀”了。可以说,胡适最后接受驻美大使的任命,林行规也是颇多助力的。胡适日记里与林行规最后交谈的记录是一九三八年八月一日,此后胡适有欧陆之行,九月二十八日自英国南安普顿乘船赴美就任大使。
回头看陈宗蕃所撰墓碑,其中述及林行规学历,称林氏先是就读于京师译学馆,后“赴英伦,入伦敦大学习法科。卒业得博士学位,服务于林肯思皇家律师所。”所说不确。实际上,林氏毕业于作为伦敦大学联盟学校之伦敦经济学院(LSE),得法学士学位,再入四大律师会馆之一的林肯会馆学习,在那里获得出庭律师(Barrister)资格。所谓“林肯思皇家律师所”就是Lincoln’s Inn,没有“皇家”这一标榜,这林肯会馆本身并非律师事务所,此外似乎没有证据表明林行规曾在英国执业。
墓碑文可以纠正和补充俞江介绍中林行规之生卒年。“岁癸末,以癌疾归就医,卒不治。甲申六月十一日卒于京邸,年六十有三。配潘剑芝夫人,勤俭有才能,克相其夫。长子继诚,卒业大学。次子继俭,肆业中学。女,继贞,亦成立。奉先生遗命,葬于西山福田公墓。”甲申为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一日为阳历七月三十日。六十有三是虚岁,他出生在一八八二年,可谓盛年早逝。病逝之时,北平尚在侵华日军的占领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美之间亦成敌国,通讯非易,而身在美国的胡适正检查出心脏疾患,他的日记当年六月三十日到九月十一日空缺,他是否获知老友死讯,惜无从查考了。
碑文提及的林氏次子继俭,一九四八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但新政建立之际出走美国,到纽约拜见胡适。胡适日记一九五〇年一月七日:
林斐成先生(行规)的幼子继俭(北大法律系二年生)来看我。他谈,他去年四月起就告假不上北大了,因为那时学生人人须“坦白”,排日程轮流自己“坦白”!
这次见到亡友之子,胡适还专门把一九三二年夏天赠林行规的诗再次书写赠与继俭。大陆江山鼎革让诗中“五百年中事翻覆,惟有山水无古今”的句子格外令人唏嘘。根据林继俭先生逝世后哈佛医学院官网上刊出的讣告,继俭乃取道香港到达美国,没有继续他的法学学业,先在罗切斯特大学获得生物学学士学位,再入哈佛大学医学院就读,一九五七年获生物化学博士学位,一九六九年成为哈佛医学院教授,曾担任该院微生物与分子遗传学系主任(一九七三-七五),二〇〇三年退休,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在波士顿逝世,享年八十八岁。讣告说他教养博洽,对政治保持高度关注。一九八九年......后,他声明不再担任中国科学院名誉研究教授,并不再访问中国。
附记:江勇振教授的著作《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新星出版社二〇〇六)页三〇三-三〇四有写林行规的一节,说林“是一个值得注意和表扬的人”。其中对林氏生平的介绍与俞江的小传相似,其中述及林氏曾任司法部部长,似不确。
〔原载《传记文学》(台北)2023年12月号。作者:慕槐,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退休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