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丰台一小区居民马某某

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晚上10点多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起火

万幸消防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

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事 情 经 过

12月5日晚,家住北京丰台区一小区的居民们遭遇了惊魂一刻,有人半夜在家中被消防员敲门叫醒,随后众人被紧急疏散到楼下。

原来是11层的一户居民,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入户充电”,电池突然爆炸,冒出滚滚浓烟,还隐约看到了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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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的消防救援力量素迅速开展灭火行动,7分钟后,火势被扑灭,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调查人员对报警人马某某询问得知,其为图方便,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后酿成了火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在这里蜘蛛达人也提醒大家:

1.电动车禁止在室内和楼道充电与停放!可以选择在小区内规定的电动车安全充电桩区域充电与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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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生活安全充电站场景展示

2.车主们,除了要注意日常安全充电外,还可以给电瓶车加个车辆自燃安全保障哦!让您用车出行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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