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丰台一小区居民马某某
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晚上10点多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起火
万幸消防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
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事 情 经 过
12月5日晚,家住北京丰台区一小区的居民们遭遇了惊魂一刻,有人半夜在家中被消防员敲门叫醒,随后众人被紧急疏散到楼下。
原来是11层的一户居民,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入户充电”,电池突然爆炸,冒出滚滚浓烟,还隐约看到了火光。
到场的消防救援力量素迅速开展灭火行动,7分钟后,火势被扑灭,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调查人员对报警人马某某询问得知,其为图方便,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后酿成了火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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