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2月18日消息(记者 钟宁)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紧扣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制定42条具体举措,着力推动旅游公路高品质发展,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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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儋州峨蔓段(央广网见习记者 付美斌 摄)

《办法》明确,旅游公路规划和建设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依规避让环境敏感区,加强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践行节能降碳理念,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绿色低碳公路建设。旅游公路规划和建设应当连通旅游资源,发掘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注重乡村振兴,推动交通、旅游、农业融合发展。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木兰湾海边市集(央广网记者 索迪 摄)

在建设方面,旅游公路的建设应当根据需要统筹考虑慢行系统、停车区、观景台、厕所、游客服务中心、驿站、能源补给站的布局。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停车区、观景台、厕所等设施应当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游客服务中心、驿站、能源补给站、慢行系统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应当与公路同步规划,统筹建设。鼓励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智慧旅游公路建设,提高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水平。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公路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引导和规范旅游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开发,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鼓励发展旅游精品,培育旅游品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统筹规划旅游公路沿线旅游产品的类别和驿站的经营业态,促进差异化定位,提高旅游业态的丰富性和供给品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旅游公路沿线群众依托旅游公路开展经营行为,促进沿线群众在路衍经济产业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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