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网络流传一篇帖子,帖子是青岛的一名女高中生发布的,帖子中称,自己在12月9日晚,在查寝时,被班主任郑某某酒后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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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同学称,自己与另一名女同学同处一寝室,当时女同学因请假没在,寝室里就剩自己一个人,当班主任查寝到宿舍时,就出现了让人特别不舒服的一系列“搂”“贴耳朵”等过分亲密行为。

自己“因为害怕大脑一片空白,全身僵硬”,从该名女生的描述里不难看出,该班主任一系列的语言,和肢体动作来看,确实过分了,如果不是宿管阿姨及时发现,后面还会发生什么过分的举动?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为人师表者,这么不简点的行为,让家长们怎么可能放心?

12月16日,该女高中生再次发帖,帖子里晒出了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班主任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拘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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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该名班主任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问题有多严重,还在强调“她们不能接受的是我是偷窥狂暗恋她……”

一个52岁的班主任,偷窥狂?暗恋她?暗恋学生吗?学生一直把老师视为长辈一样看待,就算是自己的长辈,孩子大了,也知道男女有别,不能太亲昵,而这位班主任的认知,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