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延街道办:

《子长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办,请你办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子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子长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就子长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拟定如下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子长市秀延街道芋子湾村,四址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拟征收芋子湾村集体土地11.97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芋子湾村集体土地11.97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子长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教育类公共事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规定。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执行,建设用地参照耕地标准每亩10.36万元补偿。市政府依法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助费124.0092万元。

五、安置对象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秀延街道芋子湾村,安置对象为秀延街道芋子湾村村民。

六、社会保障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149号)规定,由自然资源局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