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赠水果摊主300万房产?!几年前,相关报道一出即在社交平台上引起轩然大波:老人没有亲属么?把财产赠给非亲非故的“外人”他是不是被骗了?这背后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咱们一块往下看。

01

百万财产赠“外人”,背后是真情还是利益?

事情发生在几年前,上海一名88岁的独居老人马老(化名)通过意定监护和遗嘱扶养协议,将自己名下一栋价值300万的房产赠送给平时对他照顾有加的水果店摊主小游(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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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的报道中,通过马老和小游的描述,大家了解到:在老伴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几年前相继去世后,马老便一直独自生活,亲戚很少往来,幸得每日散步与水果摊主小游交往渐深。小游一家对其照顾有加,甚至在马老晕倒家中无人救助时察觉到异样挽救过马老。马老在朝夕相处中感受到真诚和家的温暖,遂做出了上述举动。

正当大家感慨人间自有真情在时,事情却出现了反转。

2021年12月31日,老人去世,老人的妹妹等家属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双方对簿公堂。

马老的妹妹出现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表示自己看到新闻才知道家财外流,质疑小游“动机不纯”还恶意抹黑他们,他们要讨回公道。

他们对外公开马老昏迷住院时他们到场照顾的证据,以及马老2017年7月因病住院时就已经诊断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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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判决结果究竟如何?

近日,这起上海老人将房产赠送给水果摊主的案件有了最新判决。

根据澎湃新闻记者从水果摊主的诉讼代理人高明月律师团队处获悉,12月14日,该团队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显示,

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原告(水果摊主刘某,即上述小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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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法律行为,

本案所涉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亦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其外在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03

无妻无子,如何安排晚年生活?

这一事件背后反映的问题引人深思:老人(尤其是独居、空巢等特殊情况老人)的晚年生活该如何得到保障?

像本案件中的独居老人马老一样无子无女的人不在少数,前段时间

守家观察|单身、无子女,爱马仕继承人决定:数亿财产留给园丁!

,近期

美人离世,无子无女,北京别墅谁继承?

等均引起热议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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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家庭财富传承是件影响深远的大事,奋斗一辈子或多或少总归会留下些什么,而我们的财产将会如何分配?我们希望它们流向何处?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提前想清楚的问题。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若有值得托付或想要托付的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完全留给他们,并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继承,简化后代继承财产时可能面临的麻烦。

若是像马老这般丧偶、无子女的老人,或是“老+残”等特殊家庭老年人,不知道如何面临未来,可以考虑

选择合适的人或可以委托的机构签订意定监护+遗赠协议或遗嘱的方式

指定自己晚年失能时的监护人,列明财产由谁继承,解决年老照顾和未来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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