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昌平段发生追尾,与这次北京下暴雪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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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在很多地级市,北上广深一线城市都必备交通工具,为上班、出行、旅游带来更快速交通便利,最优秀的条件就是不受地面公交车红绿灯堵车环境干扰限制,所以在大城市地铁成了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首选,但是对于这些交通工具,都有亿万分之一安全风险,这种大型交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乘客受伤,重则伤亡。

据官方消息:12月14日18时57分,地铁昌平线西二旗至生命科学园上行区间,两辆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当时网络上流传视频,图片,地铁事故发生后,一片混乱,在漆黑夜里,有人受伤,有人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在危险事故面前,可想当时面对事故旅客五味杂陈的心情,现在情况怎么样啦,15日根据环球网报道:共有515人送医院检查,其中骨折102人,无人员死亡。截至15日早晨6时,423人已离院,25人留观,67人住院治疗,网友感叹,不幸中万幸,没有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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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伤人员目前接下来就有两个个问题要解决,一是好好安心治疗,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误工费保险赔偿问题了。根据官方报道交通事故普法案例:

1.《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述规定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因此,乘车者可以根据自己与承运人形成的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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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可以向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此,身体受到伤害的乘车者,可以选择任何一方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同时提起这两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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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交通事故中的乘车人其实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最常见的也就是我们说的旅客了,此时旅客是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来乘坐车辆,要是途中发生了车祸,给乘车人造成了损害的话,自然此时承运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然,交通事故中的乘车人还包括了好意同乘者。

网友们也对这次事故有很多看法:

1、幸亏是刚启动,如果是行驶过程断开,巨大的惯性,就出大事了。只知道给人做安检,就不知道给地铁的设备做安全检查!事故发生绝对是有原因!安全检查不到位。

2、追尾这么严重的事故,都能没有死亡,尤其是司机也没事,说明中国制造真的厉害。

3、大家能在混乱和危险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和理性和顾全大局,必须赞。

4、骨折这么多,太惨了,还好没有人员死亡,万幸了。

5、记住:不管坐啥车,凡是有车厢连接部位的都不要长时间停留在那里!包括高铁、地铁、普通火车以及交接式公交车,因为那里是最不安全的!

你上下班,或者出门旅行,乘坐地铁,或者火车,你会选择在车厢连接部位乘坐吗?你对地铁安全事故有哪些建议,欢迎留言,讨论,关注我,每天分享不同的旅行世界。 #北京地铁昌平线出故障#

备注:(本文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