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获悉,该网站最近发出一则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机场五路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报有关部门审查的问题。
文号为“(郑港)应急立﹝2023﹞WH-2-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20日,在建的位于机场五路以北和航安一街以东的机场五路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工建设,依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中第九十八条第二项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罚款的规定,处130000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营范围: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民用机场及相关业务投资与管理;航空器、机体的维修(许可项目见许可证);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服务;仓储,物流配套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设施设备租赁;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地面代理服务及地面延伸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南)、爱企查 中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