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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一出生中嘴里就含着金钥匙,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

有人一出生就露宿厕所,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弃婴,

看来人的命真是天注定?

究竟怎么回事?

此事你怎么看?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天津某医现弃婴一事。

警方传唤女子到案

近日,在天津市南开区一医院,目击者张先生称,当时有一女子去了厕所里面,出来的时候就被一名男子接走了。

随后,有医生去厕所时发现这名婴儿躺在厕所,没有了管子。

急情之下,医院喊来了妇产科的同志把孩子抱走了。经检查,婴儿身体状况良好,目前妇产科还在照顾。

医院报警后,警方已将遗弃婴儿的母亲,25岁的韩某某传唤到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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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真是投错了胎

怀了孩子既然不想要,为什么要生下来呢?早早打掉不就完了吗?生下来又要把孩子抛弃,这不是在造孽吗?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网友说:25岁了还这么不懂事?选择了怀孕,期间也没有打掉,最后选择了生育,结果生下来了又不要,直接扔厕所,这是不负责任,也是涉及了遗弃罪!

扔掉是没用的,根据监控,DNA血缘鉴定等手段也能找到你。

当然,这个问题,除了对女方进行处理,也应该找找男方,孩子不是女方一个人,男方也有份!

网友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是处罚父母亲就完事儿了。孩子以后谁养怎么养是个大问题,他们能扔掉孩子就说明他们没能力不够资格抚养孩子了,政府抚养或者及时找到一对有爱心的养父母!!

网友说:通篇没有传唤男子,不管大事小事,第一把刀先斩女子,斩完了事也有交代了,男的基本都逃脱了。

小编观点

如果孩子出生,作为父母不论什么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将孩子不论是送人抚养还是送到儿童福利院,这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作为成年人,一个25岁的女人,不论是未婚先育,还是还是其他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厕所生子,一弃了之。

这是对生命最大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最大的亵渎。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之规定,若父母不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且致使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和损害,情节特别恶劣,则可以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韩某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遗弃罪。如果不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是妥妥的。

小编想说得是,遗弃婴儿这是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父母的失职,天地难容,人神共愤。

婴儿,一个幼小的生命,你可以不爱,但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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