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上大家是否发现一个问题呢?很多年轻女子喜欢深夜外出游玩,有的女子更会在深夜得时候外出喝酒,而喝酒的对象多数都是男人。
当笔者说到这里的时候,有网友一定会认为笔者是在“危言耸听”,或是觉得笔者在歧视女性朋友。因此在这里笔者需要澄清一下,对于女性朋友笔者是尊重的,笔者也没有任何歧视女性朋友的行为,也请大家不要误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管在哪个城市里面大家都可以看到酒吧以及KTV,很多年轻人也都喜欢去夜店放松自己,而有的男人则是去猎艳,有一部分女人也是去找“钻石男”。说的直白一点不管男女,去夜店玩耍都是有想法的,毕竟夜店也是年轻人约会的场所,也是有钱人出没的地方。

就在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视频的发布者是一位女子,在视频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听到)。当天晚上女子和朋友(女性)一起在街头等车(回家或是外出),结果路边遇见三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这个时候三名男子停下了电动车。一名男子嬉皮笑脸的对女子说道“5000块钱玩不玩”,此时女子并没有明白男子说的“5000块钱玩不玩”是什么意思,女子回答“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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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男子说道“就是给你5000块钱,我们当你一晚上的男朋友,只要你同意,我们就给你5000块钱,时间就到明天早上。”

听见男子这样说了之后,女子表示自己和朋友不玩。

此时三名男子被拒绝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骚扰两名女子。并且劝说两名女子和他们一起走,并且表示女子可以坐在电动车后面,但是被女子婉言谢绝。

三名男子觉得两名女子没有想法后,说话的语气上就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一名男子大声说道“既然穿成这样站在外面,就是卖的,还装什么清纯。”男子说完这些就想离开,而女子也进行了反驳,女子说“赶紧回家吧,别在这里丢人了,此时的三名男子也只能悻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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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三名男子不知道的是,这一过程已经被女子用手机全程录制了下来,并且上传到了网上。

那么女子为什么要录制视频并且发布到网上呢?

原来其中一名女子曾经受到过“性骚扰”,为了安全起见,所以女子才会选择用手机录制下来。

女子把视频发布到网上也是为了提醒女性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因为安全最重要。

女子把自己的遭遇公布到网上之后,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热议,有一部分网友是支持女子的,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质疑女子的。

笔者认为,女子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完全符合情理。

因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有可能构成猥亵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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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警方已经表示,已关注到女子在网上发布的内容,正在依法核查。警方同时也表示,请大家放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一起评论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