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网约车运输证业务的通知

为更好地规范全县网约车行业发展,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确保行业健康稳定,近期榕江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县开展一次市场运力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10月16日起,榕江县暂停受理网约车运输证新增业务。此前已受理的,按正常流程予以办理。各网约车平台严禁新增注册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负责通知督促与平台合作的企业不得以可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名,对外出租或售卖车辆。

请广大驾驶员不要相信市场上部分汽车销售公司“包办网约车证”的不实销售宣传,亦不要因销售商承诺“先买车,后办证”而接受附加其他收费的售车方式。如有想从事网约车营运的驾驶员,可选择我县合规的网约车平台租赁已合规车辆开展营运(我县合规网约车平台相关信息附后)。

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在运力评估完成后适时通知。

榕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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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榕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