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章贡、上犹两地警方发布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要求滞留人员主动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对于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关于敦促章贡区籍非法滞留境外

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打击偷越国(边)境、跨境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章贡区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包括: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章贡区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备。

三、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

四、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后,对期限内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人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网上追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明知他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而为其提供帮助、作伪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重申,所有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回国,逾期不归的,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赣州市章贡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名单(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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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2023年12月5日

关于敦促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

涉诈重点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打击偷越国(边)境、跨境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包括: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犹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备。

三、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

四、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后,对期限内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人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网上追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明知他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而为其提供帮助、作伪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并敦促其尽快回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犹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上犹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名单(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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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警方在此正告

所有非法出境

和在境外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

回国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章贡分局、上犹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