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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警方近日连续查处两起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案件。违法人员郭某、张某因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已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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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公安分局九亭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小商品市场内有人疑似贩卖烟花。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并在市场二楼发现了正在搬运烟花的郭某。经查,郭某并无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明。据郭某交代,因新店开业,便从外省老家运来了七箱烟花爆竹,准备留在开业当天使用。但当市民郑女士询问是否有渠道可购买烟花爆竹时,他在明知自己并无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七箱烟花爆竹以2700元的价格出售,不承想被民警抓了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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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松江公安分局叶榭派出所接市民举报称,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循线追查,在辖区一家食品店内查获了38箱烟花爆竹。经审讯,店主张某交代了其在明知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的情况下,为牟利仍非法对外出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目前,松江警方已将上述缴获的烟花爆竹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警方提示,请市民前往具有正规销售资质的渠道购买。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110举报电话,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文字:陈菲茜 张嘉煜(通讯员)

图片:松江警方供

编辑:毛震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