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大排查时,对3家食品销售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这是今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新修订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该局开出的首批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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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某购物广场生鲜区的灯光统一,均呈暖白色。肉类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呈现出正常颜色。

目前, 市市场监管局出动基层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商户5600余次,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持续开展排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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