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永吉与吉林谁先谁后。这本是一个很容易捋出头绪的历史问题,刚要回答,却猛然想到这个问题涉及吉林市要不要为了有别于长春,而顺应一小部分人的鼓噪,把吉林改换成永吉,还可能涉及永吉县能不能并入吉林市,实在不宜仓促作答,有必要把永吉和吉林的历史关系好好捋捋。

首先从地名的角度,吉林肯定早于永吉。清王朝建立后,吉林市、永吉县所辖区域均属盛京管理。清顺治十年(1653年)以后,又归属新设立的宁古塔昂邦章京(宁古塔将军)管辖。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为抵御沙俄的侵扰,安珠瑚奉命在松花江畔监造了吉林乌拉城,简称吉林城,由此,吉林作为地名出现于历史。其实早在清康熙十年,清廷就增设了吉林乌喇副都统(简称吉林副都统),由安珠瑚担任首任吉林副都统,吉林已成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当时的吉林地区,居民以旗人为主(流人多依附于旗人),施行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

随着清初各种内外战事相继停止,吉林地方开始进入缓慢的经济发展期。经济的发展使得“民人”的数量增加。清代实行的是旗民分治管理,鉴于吉林城及周边民人的增加,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在吉林城设置了隶属于奉天府的永吉州以管理民人事务。“永吉”第一次出现在了吉林市的历史舞台。然而这种跨区域管理严重地影响了地方政府施政,乾隆十二年(1747年),永吉州升为吉林厅,划归当时的宁古塔将军衙门管辖。算起来,“永吉”第一次作为行政区的名称,只存在了20年。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正式更名为镇守吉林乌拉等处将军,其实此前吉林将军的叫法就已经出现,只是未获得官方排他性认可——不仅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这两个称呼,在一定时间内,甚至还出现过船厂将军与前者混用的情况。自确立了吉林将军的叫法,从1757年开始,吉林不仅是管理旗人的副都统辖区名称,是管理民人的“厅”辖区,还成为一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

清光绪八年(1882年),在设置吉林分巡道后,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进而又升为吉林府,并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民国二年(1913年)1月8日,民国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要求各省把清朝的府、厅、州一律改称为县。3月,吉林府改称吉林县,直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

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因吉林县与吉林省同名,也与正在筹划设立的吉林市同名,遂被改称永吉县。在时隔182年后,永吉作为地名再次出现。也正是在这一年9月,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市组织法》,吉林省城在1923年成立市政公所的基础上,成立了吉林市政筹备处,直接隶属省政府。当时市政筹备处管理城内5个区,永吉县管辖城外10个区,市政筹备处与永吉县施行市县分治(《吉林市地名志》)。到了1936年4月1日,吉林市政筹备处撤销,成立伪吉林市公署。

有朋友说吉林市曾经都是永吉县的,由以上资料可知,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根据民国时期省、县两级管理体制,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二者互不隶属,非要溯源的话,无论是吉林市还是永吉县倒可以说是吉林县衍生而成。

吉林市解放后,吉林市与永吉县直到1958年之后才出现隶属关系,提及“吉林”,在专指市区以后,也成为市区与外五县的统称。1966年1月24日,经中央批准,市区(昌邑、船营、龙潭、郊区)与外五县分治,外五县成立“永吉专区”,由省政府直接领导。2月19日成立永吉专署,为永吉专区的领导机关(有网友回忆该机构办公地址在光华路原市委党校,本人未见明确的文献记载),直到1969年5月14日撤销前,“永吉”一词作为地名,影响范围可谓空前绝后。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永吉县的管辖面积就不断减少,如其塔木被划给九台县,额赫穆(天岗)被划给蛟河县。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伴随吉林市每一次面积的扩大,是永吉县一次次巨大的“牺牲”,特别是2000年1月,永吉县北部全部划归吉林市市区,永吉县的辖区目前只剩6镇3乡。无论是情感情怀,还是从经济发展状况上看,我个人都支持永吉县划为吉林市一个区的的
呼声。

至于吉林市改名,是大概几年前,坊间出现的一种粗暴呱噪。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吉林省、市同名,一提到吉林,很多人误以为是长春,因而觉得吉林市应该改名,更有人附和吉林市应该像当年由吉林县改为永吉县一样,直接改为永吉市。这种声音是如此之盛,甚至许多社会名人也参与其中,完全无视这种错觉的产生实际上是个别人地理知识的极度贫乏,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亟待深入使然。

当然,改与不改,改成什么,我都没意见,因为我十分清楚自己即便反对也只不过是挡车的螳臂,对历史既定走向不会有任何影响。不过作为一名热爱家乡的吉林市人,我觉得1954年吉林市失去省会地位后,到如今,“省市同名”可能是“乡土历史文化自信”的一道特殊底线,一旦这个底线破了,那么待到下一个新自信成型,恐怕要经历极其漫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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