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丈夫的沉迷赌博,张女士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原本幸福美好的婚姻瞬间破碎,丈夫欠下了巨额赌债。2014年10月23日,他们离婚了,然而,离婚却没有解脱这场噩梦。
张女士成了“老赖”,因为丈夫沉迷赌博而背负了许多债务。她被多个债主追债,生活变得一团糟糕。然而,经过重庆市检察机关的抗诉,法院再审判决,张女士不需要替前夫偿还债务。她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
这起问题源于丈夫刘某沉迷赌博,欠下了一笔债务。2013年6月,他接触到了网络赌博,从小赌到大,最终陷入了泥潭。他甚至四处借款,背着家人进行赌博。
2014年6月18日,刘某找到了朋友高某,向他借了10万元。然而,这笔借款并不是用于正当生活,而是用于赌博。于是,在2014年11月,刘某自首并交代了借款情况。然而,由于只有刘某一人的证词,公安机关并未立案。随后,刘某潜逃,而张女士成了债主们的目标。
在法庭上,高某拿出了刘某的借据和转款记录等证据。而张女士和刘某则没有充分的证据和辩护。因此,法院判决要求张女士与刘某共同偿还债务。
然而,在2020年10月,张女士发现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了一些限制。她对此感到很冤枉,于是向江北区法院申请再审。然而,法院驳回了她的申请。
2020年12月14日,张女士求助于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们决定调查借款的用途。
通过调查银行交易明细,检察官最终追查到了刘某向高某借款后进行交易的7万元款项。进一步调查,他们还发现这笔钱被用于网络赌博。
经过努力,江北区检察院成功推翻了一审判决。2022年6月23日,江北区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张女士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全部还款责任由刘某承担。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沉迷赌博不仅会对家庭造成伤害,还会给个人带来巨大的债务和困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循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64条第2款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就不适用这个规定。
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沮丧困惑时,及时求助专业机构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江北区检察院的介入,为张女士扭转了困境,让她重新获得了公正的待遇。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呼吁大家珍惜幸福家庭,远离赌博,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