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冬季行动以来
漳州全市公安交警
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
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但仍有一些人
心存侥幸
太惊险!
12月7日,漳州街头
两车相撞致车辆翻转
皆因驾车男子无证且醉酒驾驶
案例警示
2023年12月7日8时25分许,秦某(男,29岁)无证且醉酒驾驶闽DGXXXX号小型轿车从漳州台商区角美大道往洪岱路方向沿滨湖路行驶至洪岱路路口时,碰撞施工围挡护栏造成车辆翻转,并撞到由郑某某驾驶的从洪岱路路口右转进入滨湖路的闽E3XXXX号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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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抽血鉴定,事发时,秦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0.73mg/100ml。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该起事故,秦某无证且醉酒驾驶小轿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是造成本事故的全部原因。
2023年11月26日0时许,古雷区交警在杜浔镇查获两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洪某加(男,44岁,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45mg/100ml)、廖某乾(男,34岁,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10mg/100ml)。
因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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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交警提示
酒驾违法
醉驾入刑
酒驾醉驾的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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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危害大
行车上路莫侥幸
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
文明守法
你我同行
来 源/漳州交警
编 辑/刘方心岚